立法院

立法院真是了不起的機關

快訊》孫穗芬條款通過 後座要繫安全帶

一般自用小型車後座兒童若是4至12歲,要用安全座椅,但若4至12歲兒童搭計程車,可免繫安全帶。

真是了不起的法案,一口氣達成「救苦救災」、「拼經濟」、「降低生育率」!誠所謂三種願望一次滿足!


下一階段讓我們來期待「行人出門應裝備全身安全氣囊防護裝備」

【政治魔人的暑假作業】寵物最敗家

前言

我好想睡。

部落客的暑假作業

寵物最敗家

養寵物很貴,真的很貴。(但是還是比養小孩便宜多了)

自由電子報 即時新聞 – 認養兩貓走失 遭求償十萬元
媒體報導,一名二十歲在超商工作的程姓女子,受楊姓室友委託代養從桃園動物保護協會認養而來的兩隻貓,沒想到某日貓咪脫逃後失蹤,保護協會志工依契約,要求程女賠償十萬元,讓程女嚇傻。

這幾天有這樣的一條新聞,雙方各自有各自的道理。我雖然比較傾向相信保護協會的說法,畢竟她沒有幫這兩隻貓結紮在先,又沒有好好的盡照顧責任讓貓走丟,的確是不應該。但是其實我要講的不是這個,而是跟合約有關的事情。兩隻貓跟十萬塊,這樣的合約公平嗎?保障的又是哪一方呢?

先退遠一點點看,大家玩線上遊戲或安裝軟體時,應該都有一看到Term of Service,就馬上按下「我同意」的經驗吧?但是其實很多地方的ToS,裡面都埋藏有種種陷阱,像是這幾天很紅的plurk正妹/猛男牆事件,就是因為plurk的ToS跟一般人的認知有差距,而導致這件事情應該是「道德上不對,法律上沒錯」。

每當發生這一類糾紛的時候,總是會有一派人主張「合約是你自己簽的,你就應該遵守啊」。但是根據常理判斷,在出現爭議前會認真讀過ToS的使用者,可能沒有萬分之一吧?真的有廠商在這裡面加上了「同意這份協議書,表示乙方同意將名下所有動產、不動產及其他有形、無形資產無條件的讓渡給甲方」,大概也不會有人發現吧。碰到ToS真的不合理到這樣,我實在很好奇這一派主張的人要怎麼反應…

好,我們把事情再提高一點來看。有一些保守派份子,認為「NCC委員、中選會委員按照立法院的政黨比例很正常」。但是如果有哪一天,立法院訂出了「大學新生分發入學時,需依照立法院政黨席次比例分配之」這種詭異法條的話,這些保守派份子也會跟著守法嗎?如果這樣的舉例不夠好笑,那要不要試試看「每張選票只能投給一位候選人。若投給執政黨以外的候選人,視為廢票」,這樣子的法律難道也要遵守嗎?

扯太遠了,回題回題。

所以講到合約要保障的應該是雙方,而不該偏袒其中一方。就最上面這個案例來說,就我們所看到的協議書內容,幾乎都是規範領養者的義務及賠償,這樣真的太過偏袒保護協會了。所以真的要打官司的話,弄丟貓的小姐還未必會告輸?

【政治魔人的暑假作業】你要的幸福條件

前言

請見獵心喜的各位別著急,在下還沒有急著要嫁掉,謝謝。

部落客的暑假作業

你要的幸福條件

我要求的不多,只要能達到羅斯福總統所提過的,人民應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這樣就夠了。

但是要如何達到讓人民免於恐懼,這個問題就是大哉問了。把這個問題拿去問一百個學者,可能會得到一百種答案,其中可能包含好幾個「42」。但是就我個人而言,我要的真的不多,只求憲法中所保障的自由,不要輕易的被剝奪就好了。

(以下內容牽涉到中華民國憲法,請小心閱讀)

第 5 條 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我把你當人看!」,我好害怕我哪一天被當成不是人看…

第 8 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下略)


「干擾審判」這種理由都說得出來,下次換我被抓走的罪名就是莫須有…

第 14 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要不要回頭複習一下刑法第160條「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財產權:有沒有人要試試看台北市的腳踏車可以停多久不被偷?


「優質人力」是吧?22k在台北國是要怎麼活?又哪來的閒情雅致想結婚、想生子?

第 17 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我們偶爾有機會行使選舉權,但是只能從兩簍爛橘子裡面挑一簍比較不爛的,死老百姓沒有投票給芭樂的權力。
理論上我們有罷免權,但是罷免總統要由立法院才能發起,死老百姓沒有這個權力。
創制複決權根據公投法,不去投票的通通算反對,所以死老百姓也無權享用這個權力。

 

今天暫時就到此為止吧,一口氣講完的話以後就沒辦法繼續講憲法了XD

 總統 馬公打算要兼任黨主席

馬總統:兼黨魁 有助推動政務 | 馬將兼任黨魁?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日前電視台為紀念蔣經國百年專題,訪問馬英九時,馬英九卻大方承認兼任黨魁有助推動政務

總統得票七百多萬
立法院席次七十幾趴

如果這樣子還有什麼政務沒辦法推動的話,我們要不要乾脆回到帝制算了?

再加上兼任黨主席?很好啊,那就離袁世凱更近一點了,再下一步就會回到滿清了…

立法院Tube的介面…

:::立委影音資料查詢系統_委員個人影音播放:::

貓纜好可怕。但是我要講的不是管碧玲委員到底質詢了什麼,而是要講立法院tube的介面問題…

首先,上述這個影片,根本沒有辦法連到上述連結,除非嵌入的人跟我一樣設上這一頁的連結。所以看到影片了之後想要轉貼的人,得要從首頁自己想辦法找到這一頁。

其次,他們首頁的「好精彩」、「好有趣」、「好實用」,三個詞到底有什麼不同呢?而且這三者還都不是熱門,因為熱門在右下角的sidebar上。

當我看到好精彩那邊的「20080618管碧玲內政」的時候,我會想要把游標移上去,看看整個標題是什麼。但是他那邊的設計是這樣:

<td width="95%"><div style="overflow: hidden; width: 115px;" align="left">
<a href="lyp01.jsp?id=1605" class="b02">
<nobr>20080618管碧玲內政委員會 質詢江丙坤、賴幸媛對中國之政策與交涉</nobr>
</a></div></td>

所以他們在一個寬只有18個英文字的地方,塞進了整個標題,而且還打算以為觀眾看得到嗎?!

第一眼我還以為是邱議瑩委員拍手叫好的說:「經典 經典 罵得好」。是誰想到把留言者放在最後面的啊?…另外,這邊也出現跟上面一樣,句子顯示到一半就被切掉的現象,但是其實表格內容是有截過字的,只是截的不夠短而已。

有趣的是,這個網站通過了無障礙網路空間,所以我就把CSS拔掉來看看…

啊,塞在表格裡的字幾乎都看得到了!
字變得比較大,更適合老人家閱讀了!

這就是所謂的自我殘缺嗎?

我以為警備總部已經是過去式了…

聯合新聞網 | 國內要聞 | 政治 | 影音》嗆馬嗆扁 小心被扣3小時

嗆扁、嗆馬要小心,根據國安局新制定的特種勤務條例草案,扁、馬身邊的國安局特勤中心隨扈只要認為來嗆聲的人,有明顯事實危害扁、馬安全,都可以要求人民出示身分,檢查人民身體,婦女也不放過,最嚴重的還可以強制扣留三小時,國安局的大動作,已引起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疑有擴權之虞。

絕望啦~我對借屍還魂的警備總部絕望啦~

我的政治狂熱

傳說中,隨著投票日的逼近,政客們就會開始胡言亂語,似乎在拼誰講出來的話比較有威力。但是言多必失,胡言亂語久了,一定會出現一些很好笑的話。而我一直都很能夠欣賞這些胡言亂語,並且以吐槽他們為樂。

然而,最近幾個月,我發現我把政客語言拿來當笑話講的功力越來越差了。不,或許不是我的功力越來越差,而是政客一次又一次的挑戰政治與笑話的邊界,導致我們不管再怎麼正經的講笑話,也沒有他們的自以為正經來得好笑。

前幾天的「說株連九族太沈重了」,我本來想把「這樣子株連的部分不到九族」拿來當梗講,但是回家看新聞,卻發現王幸男他很認真的講了這個梗…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 國內要聞 | 政治 | 228究責條例株連九族?王幸男告馬英九誹謗

這幾天有一個很紅的新聞人物,長得像杜正勝,講話像謝志偉。我本來想把「我們不需要兩個嘴砲大師」拿來當梗講,但是回家一看新聞,發現謝志偉又搶先我一步講了這個梗…
資料來源:PChome Online 網路家庭-新聞 政治 – 莊國榮每日一句 謝志偉:我才是發言人

我之前常常講的一個梗,是有關留口德的,簡單一句話說是這樣「就是留太多了,所以講出來的話沒口德」。本來這一直很好用的,直到剛剛看新聞,發現今天趙叔鍵就在媒體記者的面前這樣講了:「他是缺德,所以去德國留學。」
資料來源:ETtoday.com 長的真像貓熊! 趙叔鍵:讓莊國榮哭著找爸媽

幾年前,我們還可以把「民進黨這樣子濫用228,會不會有一天把蔣介石挖出來鞭屍啊?」、「立法院這樣子不同意任命監察委員,會不會乾脆組織立法院監察組就算了啊?」當成笑話講。但是最近的新聞,真的讓我們有一種既無力又無奈的感覺。

拜託,各位政客大人行行好,可不可以多留一些梗給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