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rk

【政治魔人的暑假作業】寵物最敗家

前言

我好想睡。

部落客的暑假作業

寵物最敗家

養寵物很貴,真的很貴。(但是還是比養小孩便宜多了)

自由電子報 即時新聞 – 認養兩貓走失 遭求償十萬元
媒體報導,一名二十歲在超商工作的程姓女子,受楊姓室友委託代養從桃園動物保護協會認養而來的兩隻貓,沒想到某日貓咪脫逃後失蹤,保護協會志工依契約,要求程女賠償十萬元,讓程女嚇傻。

這幾天有這樣的一條新聞,雙方各自有各自的道理。我雖然比較傾向相信保護協會的說法,畢竟她沒有幫這兩隻貓結紮在先,又沒有好好的盡照顧責任讓貓走丟,的確是不應該。但是其實我要講的不是這個,而是跟合約有關的事情。兩隻貓跟十萬塊,這樣的合約公平嗎?保障的又是哪一方呢?

先退遠一點點看,大家玩線上遊戲或安裝軟體時,應該都有一看到Term of Service,就馬上按下「我同意」的經驗吧?但是其實很多地方的ToS,裡面都埋藏有種種陷阱,像是這幾天很紅的plurk正妹/猛男牆事件,就是因為plurk的ToS跟一般人的認知有差距,而導致這件事情應該是「道德上不對,法律上沒錯」。

每當發生這一類糾紛的時候,總是會有一派人主張「合約是你自己簽的,你就應該遵守啊」。但是根據常理判斷,在出現爭議前會認真讀過ToS的使用者,可能沒有萬分之一吧?真的有廠商在這裡面加上了「同意這份協議書,表示乙方同意將名下所有動產、不動產及其他有形、無形資產無條件的讓渡給甲方」,大概也不會有人發現吧。碰到ToS真的不合理到這樣,我實在很好奇這一派主張的人要怎麼反應…

好,我們把事情再提高一點來看。有一些保守派份子,認為「NCC委員、中選會委員按照立法院的政黨比例很正常」。但是如果有哪一天,立法院訂出了「大學新生分發入學時,需依照立法院政黨席次比例分配之」這種詭異法條的話,這些保守派份子也會跟著守法嗎?如果這樣的舉例不夠好笑,那要不要試試看「每張選票只能投給一位候選人。若投給執政黨以外的候選人,視為廢票」,這樣子的法律難道也要遵守嗎?

扯太遠了,回題回題。

所以講到合約要保障的應該是雙方,而不該偏袒其中一方。就最上面這個案例來說,就我們所看到的協議書內容,幾乎都是規範領養者的義務及賠償,這樣真的太過偏袒保護協會了。所以真的要打官司的話,弄丟貓的小姐還未必會告輸?

【政治魔人的暑假作業】我常使用的網路工具

前言

第三篇就來這麼非關政治的題目,這不是故意跟政治魔人過不去嗎?(顯然不是)

部落客的暑假作業

我常使用的網路工具

身為一個把大腦接在網路上的人,常使用的網路工具很多,像我每天都會看funP的每日最熱門文章、到Facebook上面玩遊戲等等。雖然最近facebook非常火紅,但是我今天要講的是最近最熱門的plurk。

我第一眼看到plurk的時候,我的想法就是「這玩意在台灣一定會紅」。

先從使用者發出的每一個浪來看,一個人開個頭說句話,底下跟的都是一句一句短短的回應,跟ptt上面的推文、噓文模型簡直就是一模一樣。在每一個浪的後面,又有個醒目的紅色數字來提醒每一個浪有多少回應,跟ptt上面會看到的推文數(或噓文數)有異曲同工之妙。而且plurk的即時更新又做得很好,對這些習慣即時訊息的bbs人而言,就會有非常充分的理由掛在上面聊天、討論、打屁、筆戰等等。

再從發言整理的角度來看,看Twitter的時候常常會看到「@Applepig: 你講什麼?我聽不懂?」,如果我沒有同時follow這兩個人的twitter的話,就常常會陷入失去對話的脈絡。相較之下,plurk的回應則是歸檔在「首噗的底下」,跟誰回應比較無關,而是跟這一串噗有關。這樣的討論方式比較容易把焦點聚焦在明星人物身上,像是XDite的噗就動輒會有五六十個回應。

除了先天plruk就很適合台灣人的網路使用方式之外,twitter、facebook在台灣也都還沒有興盛,我一看就覺得plurk大有可為。而比我們精明的資訊業者、行銷、公關等人,絕對也發現到這件事情了。也因此,他們不會輕易放過這麼便宜而有效的行銷工具。

於是我們就看到了民進黨的政客一個一個註冊了噗浪帳號,上至四大天王、下至議員、助理,至少有幾十個人都註冊了帳號。其中到底有幾個人是自己在寫的,我不敢擅自評估,但是至少我可以確定的是,真的有在上面跟網友「對話」的,簡直就是微乎其微。就我個人所見,雖然他們的帳號會發噗、會回應,但是卻鮮少看到針對尖銳議題的交流甚至交戰。

長仔的表情符號

呂大媽前幾天是這麼說的:

自由電子報 即時新聞 – 政客瘋噗浪 呂秀蓮指不上進
民進黨天王掀噗浪(plurk)熱潮,上線掌握民意脈動。但前副總統呂秀蓮上午表示,她這幾天到政治人物的噗浪瀏覽,發現毫無內容。她認為,政治人物若每天在網路上玩,那也是不求上進。

我雖然一向覺得呂大媽是放砲大王,但是這次她倒是戳得不錯。民進黨的確是需要聚集反擊的力量,噗浪也的確有可能是輔助用的工具,但是現在他們的操作方法比較像是游擊隊,不像有組織的「政黨」。游擊隊不是不行,但是那是要選里長或議員的人、跟要收集選民意見的立委助理該做的事情,而不是這些超級明星。

前幾年,部落格正流行的時候,有多少政客開了部落格,現在又有多少還有在運作。就我自己的經驗,郝市長在udn的部落格選完後馬上就消失了,連我要吐他的槽「教改這麼亂怎麼改?就亂改啊…」,要找全文都還找不到了…

by 李怡志: 沒誠意的政客Blog

部落格如是,噗浪如是,下一個被當成選舉工具炒的會是facebook/funp麻吉這一類SNS網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