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客的暑假作業

【政治魔人的暑假作業】下一站

前言

穆斯卡

覺得需要被閃一下的各位,請務必閱讀一下出題老師的原文:
【部落客的暑假作業】下一站…-幸福的另一個世界

部落客的暑假作業

下一站

為期六個禮拜的暑假作業活動終於結束了,在下的下一站,就是又要回到久久才更新一次的狀態了。

回顧一下個人網站做了十二年來(從超死不償命算起,之前的不是個人),這種幾乎每天都更新的好孩子行徑,好像只有每次剛開站的前幾個月有這種衝勁。另一方面可能是溫哥華的高中生活真的太悠哉,所以每天都有很多時間逛網路,才會有這麼多事情可以紀錄吧?

然後關於政治魔人的實驗,其實我也不是真的對每件事情都這麼cynical,我關心的社會議題主要還是集中在交通、建設方面,雖然跟所學完全無關。所以在路上看到莫名其妙的交通標誌、亂七八糟的公車指引、不知所謂的自行車專用道之類的時候,我是真的有很多抱。但是對於真正的「純政治」,我雖然也很愛看好戲,但是其實我不是真的那麼在意誰贏誰輸,誰講的話比較好白爛才是我關心的重點。

NOWnews【重點新聞】不能「抓猴」! 北市公車站牌將禁廣告
台北市的民眾在等公車時,一定都有注意到一個廣告,上頭畫了一隻猴子,旁邊很簡單只寫了「抓猴」兩字,有國外朋友誤以為台北有很多猴子可以抓。因為民眾反應不佳,台北市交通局規劃中的新型站牌,將全面禁止張貼廣告。

說著說著,其實今天就有這麼一條新聞,完全符合我的所愛,又交通又白爛。

總之,謝謝各位收看政治魔人的暑假作業~

【政治魔人的暑假作業】我最喜愛的飯店住宿分享

前言

好…好多旅遊的題目…(趴)

部落客的暑假作業

我最喜愛的飯店住宿分享

對不起我這個人沒什麼情調,出去玩的時候我一向不願意花錢在住宿上,寧願把預算拿去吃。所以這輩子出去玩的時候,住的最奢華的是跟旅行團去歐洲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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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內裝也不過這樣而已)

不過說到住宿,其實我對花蓮的紅葉溫泉印象還蠻深刻的,雖然沒有真的在那邊住過的樣子。小時候去過幾次,每次都覺得紅葉溫泉的建築夢幻的不像台灣的房子,後來才知道那的確不是台式建築…

這次颱風,紅葉山莊的建築物大概被泥巴掩蓋了一層樓高,而且要復原似乎還需要不少時間。

消基會批:災區旅遊資訊不足-中廣新聞網-生活新聞-yam天空
風災後民眾想旅遊,卻不曉得哪裡可以得到完整資訊,消基會指出,包含交通、食宿,甚至是風景園區開是否放了,都沒有統一窗口,民眾問旅行社,旅行社要民眾問觀光局,觀光局又要民眾問當地業者,繞了一大圈,民眾出門的興致都沒了。消基會呼籲,觀光局應該盡快整理資訊才能推展國內旅遊。

路修好了沒、景點開放了沒,這些都應該是風災後續要處理的事宜,觀光局似乎也毫不在意。然後有心去觀光的人,居然連個有用的資訊都找不到。一大堆觀光景點的網站上面甚至對颱風這件事毫無著墨,根本看不出來是「我們沒有受颱風影響」,還是「我們被颱風毀滅了所以沒辦法更新資訊」。

跟這個類似的事情,是每次在找民宿的時候都很困擾的。不知道是哪一間公司承包了一大堆民宿的網站,照了美美的照片之後,在網站上面通通不放房間價錢。基於這些業者的腦袋還停留在二十世紀初,我只好轉向別的有寫價錢的民宿來比較了…

雖然很悲哀,但是這就是在台灣司空見慣的旅遊資訊:沒用的資訊一大堆,有用的資訊通通藏起來。

聽說,澎湖要搞觀光賭場是吧?

【政治魔人的暑假作業】分享的樂趣

前言

底下回應禁止「感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部落客的暑假作業

分享的樂趣

「分享」,是個大家應該都有的經驗吧。一般人分享的事物,可能是有形的食物、金錢,也可能是無形的言語、情報。但是上面偉大的人可以分享的,規模就比我們小老百姓大很多了,像是工程、底標之類的…

…講這個太危險了,我們改講別的好了。

網路上最常見的「分享」,其實很多指的是音樂、影片、軟體等等的下載。而現在最流行的下載途徑,是經由P2P軟體,也就是每個使用者本身除了下載之外,也要負擔上傳的責任。

幾年前,中華電信曾經出來抱怨過「最近從中國流向台灣的流量太大了」。當時最合理的揣測,應該是有很多人用P2P軟體,跟中國的網路使用者共享資料。但是因為台灣的網路頻寬,上傳側跟下傳測明顯不對等,所以台灣的用戶通常都會把上傳開得很小。當所有近距離的節點都不願意上傳的時候,P2P軟體只好從中國那邊願意上傳的節點抓,最終就導致了中華電信抱怨流量一直流進來。

然而,事情過了至少有五年了,我們的網路上傳頻寬依然沒有進步。不可否認的是,台灣的網路普及率已經是全世界前幾名的了,但是我們卻永遠被中華電信掐著脖子,享受著他們所願意給予的自由。

ZDNet Taiwan – 中華電信將推Wi-Fi加3.5G上網服務 – 新聞 – 網路通訊
中華電信行動通信分公司副總經理石木標今(28)日表示,由於行動網卡用戶佔去的頻寬太多,因此分公司將以主推智慧型手機的上網服務為主。

這麼大的公司,開了吃到飽的餐廳,居然還敢嫌客戶吃太多,天底下有沒有這樣的道理的啊?

最後,我要跟各位分享我今天的一個發現:我終於明白,馬政府現在在搞的是「擴大內

【政治魔人的暑假作業】天災之後,我還可以作什麼?

前言

快結束了,寫完這篇就剩最後三篇…

部落客的暑假作業

天災之後,我還可以作什麼?

天災過了,人禍還沒完。

但是台灣的人禍太多了,多到我無能為力,只能在這裡嘴炮。

或許有哪一天我嘴炮講累了、酸文酸到沒力了,那個時候我再來想想要怎麼辦吧?

但是在那之前,我只能祈禱台灣還有下一次選舉,可以用選票教訓一下馬總統。

【政治魔人的暑假作業】最難忘的飲酒回憶

前言

這壇酒的秘密,就是,他喝完囉!~(OP)

部落客的暑假作業

最難忘的飲酒回憶

我家人的酒量基本上是這樣的:

我爸:正常的不太會喝
我妹:正常的不太會喝
我:聞到酒就會醉
我媽:看到酒就會醉

所以我這個人不能喝酒,當然也沒什麼難忘的飲酒回憶。硬是要說的話,應該是我剛從加拿大回來,時差還沒調回來的時候,喝了1/4杯葡萄酒+3/4杯葡萄汁,然後就昏迷14個小時了。

不過話說我第一次喝啤酒應該是八歲左右,被我爸騙說這是新口味的汽水。我現在講這件事應該已經過了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追溯期了對吧?

不過我要講的是「未成年飲酒為什麼犯法?」

先來看看兒少法原文是怎麼寫的: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吸菸、飲酒、嚼檳榔。
二、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三、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色情、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
四、在道路上競駛、競技或以蛇行等危險方式駕車或參與其行為。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為前項各款行為。
任何人均不得供應第一項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

先姑且不論那個包山包海、所有資訊通通都該死的的第三款,我想婊的是喝酒這件事情而已。根據這邊引述的資料:

根據 National Center of Addiction and Substance Abuse at Columbia University研究指出, 15歲以前就有嚴重習慣性喝酒的孩子將來有飲酒問題的機率是其他人的4倍。

我怎麼看都覺得這個說法是廢話啊啊啊啊啊!

15歲以前就有「嚴重習慣性喝酒」,本身就已經是一種飲酒問題了,拿這個來跟其他人比(這邊搞不好還包含都不喝酒的人?),這種比較有意義嗎?還是要不要乾脆研究結果寫「有前科的人中,有犯罪經驗的比例是一般人的數百倍高」?

然後另外有一派說法是,青少年因為比較衝動,所以喝了酒控制力下降,就會更容易闖禍。

你們要不要先看看酒醉之後犯錯的人,是青少年多還是成人多啊啊啊啊啊?(其實這個問句跟上面犯了一樣的錯)

就算青少年的控制力真的比較差,所以喝醉了容易闖禍。那也是應該由家長來監督他喝酒,讓他們知道喝酒怎麼喝不會過量,而不是就因此禁止吧?如果這樣子要禁止的話,那青少年要被禁止的事情還遠遠不只這樣,可能還得要包括「用雙腳在路上走」,因為青少年比較衝動,會踹人或踹垃圾桶,所以要固定他們的腳以避免闖禍。

其實就我看來,除了「酒精會影響生理發育」之外,剩下來的論點幾乎都是大人的藉口。他們只是因為不想要負擔管理的責任,所以就乾脆禁止掉,這樣子就有完美的藉口可以怪罪喝酒的青少年了。

如果照著兒少法的裡面,繼續制訂法律下去的話,很快我們就會看到青少年禁止進入網咖(啥?已經禁止了嗎?)、青少年禁止看蘋果日報、青少年禁止上街買東西之類的…

【政治魔人的暑假作業】寵物最敗家

前言

我好想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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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最敗家

養寵物很貴,真的很貴。(但是還是比養小孩便宜多了)

自由電子報 即時新聞 – 認養兩貓走失 遭求償十萬元
媒體報導,一名二十歲在超商工作的程姓女子,受楊姓室友委託代養從桃園動物保護協會認養而來的兩隻貓,沒想到某日貓咪脫逃後失蹤,保護協會志工依契約,要求程女賠償十萬元,讓程女嚇傻。

這幾天有這樣的一條新聞,雙方各自有各自的道理。我雖然比較傾向相信保護協會的說法,畢竟她沒有幫這兩隻貓結紮在先,又沒有好好的盡照顧責任讓貓走丟,的確是不應該。但是其實我要講的不是這個,而是跟合約有關的事情。兩隻貓跟十萬塊,這樣的合約公平嗎?保障的又是哪一方呢?

先退遠一點點看,大家玩線上遊戲或安裝軟體時,應該都有一看到Term of Service,就馬上按下「我同意」的經驗吧?但是其實很多地方的ToS,裡面都埋藏有種種陷阱,像是這幾天很紅的plurk正妹/猛男牆事件,就是因為plurk的ToS跟一般人的認知有差距,而導致這件事情應該是「道德上不對,法律上沒錯」。

每當發生這一類糾紛的時候,總是會有一派人主張「合約是你自己簽的,你就應該遵守啊」。但是根據常理判斷,在出現爭議前會認真讀過ToS的使用者,可能沒有萬分之一吧?真的有廠商在這裡面加上了「同意這份協議書,表示乙方同意將名下所有動產、不動產及其他有形、無形資產無條件的讓渡給甲方」,大概也不會有人發現吧。碰到ToS真的不合理到這樣,我實在很好奇這一派主張的人要怎麼反應…

好,我們把事情再提高一點來看。有一些保守派份子,認為「NCC委員、中選會委員按照立法院的政黨比例很正常」。但是如果有哪一天,立法院訂出了「大學新生分發入學時,需依照立法院政黨席次比例分配之」這種詭異法條的話,這些保守派份子也會跟著守法嗎?如果這樣的舉例不夠好笑,那要不要試試看「每張選票只能投給一位候選人。若投給執政黨以外的候選人,視為廢票」,這樣子的法律難道也要遵守嗎?

扯太遠了,回題回題。

所以講到合約要保障的應該是雙方,而不該偏袒其中一方。就最上面這個案例來說,就我們所看到的協議書內容,幾乎都是規範領養者的義務及賠償,這樣真的太過偏袒保護協會了。所以真的要打官司的話,弄丟貓的小姐還未必會告輸?

【政治魔人的暑假作業】我的人生目標

前言

這是目前為止我最喜歡,也最適合我的題目了,感謝曾老師

部落客的暑假作業

我的人生目標

認識我的人,一看到標題,應該馬上就知道我的答案是什麼了吧。沒錯,就是「征服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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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照片是2006年七月在東京的時候,在無印良品綁的七夕許願,同時也是我的生日願望,更是我的人生目標。

然而,基於種種因素,我到現在還沒有辦法踏出開始的第一步。幸好試著征服世界的同伴很多,我都會看他們的傳記文學,吸取失敗的經驗,並且互相打氣。

其中,我比較早認識的,是來自K隆星軍方的人。他們雖然陸陸續續的被地球人俘虜、同化,最後演變成某種共生的相處模式,但是還是一心掛念著要征服地球。從他們征服地球的行動記錄來看,他們跟敵對種族似乎呈現某種微妙的平衡,偶爾會有交戰,但是只要一交手就會迅速撤退。這樣的交戰行為,可以跟高層交代說「我們確實的有跟敵對種族戰鬥,只是被對方跑了」,跟我們所熟知的「單打雙不打」,視有點類似的情形。

我最佩服的組織,應該是以「征服世界要先征服市街」聞名的秘密結社阿克羅斯。她們的組織規模雖然很小,但是卻擁有可以在短期間之內重整日本經濟的技術力。她們前前後後做了許許多多的征服,簡直可以說是一舉一動都是為了征服。然而,她們的征服行為都缺乏整體規劃,而且執行起來也常常偏離計畫,需要做很多因地制宜的變通。雖然她們常常失敗,但是阿克羅斯的成員都擁有掩蓋自己失誤的技巧。我敢保證,用這樣的能力,她們絕對可以在T國T市政府當上高官!

前一陣子,我又認識了邪惡組織佛羅夏姆的班普將軍,他是個手腕高超的好好先生。雖然他常常試著正面的跟宿敵「天體戰士Sunred」對決,但是每次都會被打敗。當訴諸武力無法消滅對手時,他改採取跟鄰居打好關係、跟Sunred的女朋友佳代子打好關係,甚至還企圖跟佳代子的母親打好關係。這種高超的外交手段以及讓聯合次要敵人的手段,實在值得我們借鏡。但是這種高難度的操作,如果不是像班普將軍這麼厲害的高手,應該很容易被對手看穿,只有高叫「你這麼做是傷害怪人與人類間的感情」的餘地了。

最近我又認識為了海洋的環境,而要征服地面的花枝娘。她跟上面兩組人馬最大的不同是,她來到地面時只有一個人,但是卻能夠迅速的適應地面的環境,找到了提供庇護的海之家。我聽說她最近才知道,原來世界上有六十幾億人口,是他接觸過的人的數千萬倍,相當的震驚。我認為大家都應該要試著瞭解一下這麼令人震驚的消息,因為原來所謂的「世界」,是六十幾億人口之多,而不是只有十三億人口耶!

最後,我還是要重申我征服台灣時的三大政見:
一、消滅煙:因為我討厭煙
二、消滅檳榔:因為我討厭檳榔
三、開放性交易:因為我贊成讓政府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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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之後則是在東京吃了好幾次的花月,僅供各位參考。

【政治魔人的暑假作業】私藏美食大募集

前言

三更半夜寫美食文是很殘忍的行徑…

部落客的暑假作業

私藏美食大募集

在台灣這個一年有九個月夏天的地方,我覺得我一整年都有吃涼麵的需求。目前常常去吃的涼麵是重慶南路的巧虎涼麵,跟台北大學的福德涼麵。巧虎麵館藏身於重慶南路上的小巷子裡,很多人即使知道這邊有這麼一間店,還常常找不到,簡直就是都市傳奇級的隱密。

巧虎涼麵桌上夾有他們被媒體報導的戰績,都會提到巧虎麵的口味,是來自大陸新娘帶來的家鄉口味。雖然報導寫得很好吃,但是我還是默默的覺得報導中一直強調「大陸新娘」,多多少少帶著歧視的味道。

或許是因為我自己也歧視中國人,所以看到這類用字的,通通認為是歧視?

不過如果台灣再多進口(?)一些大陸新娘的話,很快中國那邊就會因為男女比例太過懸殊,導致人口減少、國力下降,中華民國就可以不費一兵一卒統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了。(想睡了意識不清語焉不詳)

不過我要說的是,之前會有人特地說「美國新娘」、「法國新郎」之類的嗎?就我所知,之前應該是講「美國媳婦」、「法國女婿」吧?強調「新娘」、「新郎」應該是這些人口販子婚姻仲介在販售媒介東南亞其他國家(經濟相對弱勢的其他國家)的時候,才開始出現的名詞。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第四台比較後面的頻道,很容易看到商品型錄電視相親,而且還常常要強調這些女生品行良好、長相端正,而且還都是處女。有興趣轉檢舉獎金的,可以錄個影,寫個檢舉函到NCC,告發他們廣告節目化,可以得到罰金的1%,多多少少可以賺點零用錢。

所以當我要找怎麼檢舉的時候,發現了這樣的情形…

【政治魔人的暑假作業】幸福的閃光料理

前言

我本來以為美食部落客這麼多,應該活動會有很多美食題目吧,沒想到活動前半,只有早安晨之美的那一題算是美食而已。結果沒想到這個禮拜居然一口氣來兩個…(趴)

部落客的暑假作業

幸福的閃光料理

前幾天在煮羅宋湯,我請小破腦幫我切紅蘿蔔跟馬鈴薯。她一邊切一邊問我說:「碼麻,我可以嫁了嗎?」

我婦女平均生1人 比中、日低
社會價值觀改變,官員直言,如果無法給年輕人一個優質環境,讓年輕人感受到婚姻和生育子女是幸福美滿的事情,推再多的鼓勵生育政策,誘導的效果也有限。

請問,生了誰養?

理智上就算知道結婚、生子是幸福美滿的事,但是生活過不下去就沒有幸福美滿的空間。你以為全天下的年輕人都跟山田太郎他們家一樣因為窮所以過得很幸福嗎?!

然後接下來就會有人說:「沒有錢要去賺啊,光在這邊抱怨有什麼用」。在各種奴隸銀行跟政府22k的聯手打壓下,大學生起薪已經調到十幾年前的水準了,而物價又一天比一天高。雖然薪水再不濟,至少還餓不死自己吧?但是萬一生了小孩,開銷會一年比一年多。誰能保證幾年後政府不會推出「培育優質奴隸計畫」(計畫大綱: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支薪還要負訓練費)、「即上工計畫」(計畫大綱:參與本計畫的人於上工期間需要站著上班,讓狹小的辦公室空間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之類的,讓我們的薪水逐漸邁向第三世界國家的水準?

所以我們能採取的最合理解決方法當然就是:不要生。

既然沒辦法生小孩,那也沒有急著結婚的必要對吧?

既然不急著結婚,那就沒有要存錢準備結婚的必要了對吧?

所以我們當然就只好乖乖當「只懂得及時行樂的草莓族」囉~

來,喝酒!~

【政治魔人的暑假作業】小姨媽的大冒險

前言

每一篇都要扯上政治本來就是多餘的限制了,我本來想說這一篇可以扯衛生署的法令限制太過嚴格之類的,沒想到有人叫我說不可以寫那麼簡單的題目…

部落客的暑假作業

小姨媽的大冒險

雖然我原本真的有想要罵衛生署對於把棉條當成醫療器材、藥品來管制的行徑啦,但是在凡妮莎面前,小的我要罵這件事的力道真的太薄弱了:

衛生署曾「破獲」部落格團購衛生棉條的”新聞觀後感”

讓我比較好奇的是:衛生局&記者形容「部落客購買衛生棉條」這種行為~ 用的是「破獲」這種字眼???

ㄚ.. 超妙的,我有一種自己是軍火販子的感覺…。詳見當年的衛生局$30,000罰單,他們罰的理由是「我管理不當,讓賣家資料在小棉條兒部落格流竄,提供了民眾在國內購買的管道」

拜託… 老娘一毛錢都沒有分到耶,衛生局還鼓勵我供出20位賣家的名單及聯絡資料,這樣可以免我一死,我想一想…再怎麼說,付三萬都比付六十萬好 (20個賣家X $30,000罰金 = $600,000 ) 所以脖子一伸,就讓衛生局砍頭了。想賺到六十萬你門兒都沒有!!!

看來批評衛生署這種事情,還是留給有切身之痛的人來好了!

所以我要批評的主題是「生理假」。首先,我們先來看看沒誠意的性別平等法的規定: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 14 條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其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生理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病假規定辦理。

簡單的說,會因為生理痛而無法上班的人,在沒有性別平等法之前,就是得要請病假。而對於本來就不樂見員工請假的中階主管而言,請病假的理由不管是感冒、手術,甚至救護車送去急診室,中階主管會有的嘮叨、抱怨甚至動怒,絕對都不會少。難道會因為性別平等法有這樣的規定,這些中階主管就會對請生理假的同事變得和顏悅色,甚至還會主動買巧克力來嗎?

不可能嘛~

所以這樣的性別平等法真的是「最低限度」的規定,離尊重兩性的生理差距還離著很遠咧。之前看到生理假的論戰的時候,看到有一些女生擺著一副「你們這些臭男人不懂啦」的嘴臉,很少看到她們願意理性討論「就算法律規定了,請不了假的人,現狀會因此改變嗎?」。這些人似乎把女權運動在法律上的這一點點進步,視為是理所當然的補償(不管是社會對女性的,還是男性對女性的),不太願意追蹤其成效。

不過,誰說男人就不懂生理痛?沒看過痔瘡爆掉的嗎?!(以下自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