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

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民進黨慘敗?

單就結果論而言,單一選區兩票制是Winner takes all的規則,而民進黨的區域立委席次的確是慘敗,這是無庸置疑的。但是有許多地區,兩大黨的立委都是在些微的差距下決定的勝負,這樣子真的可以說民進黨失去民心了嗎?

我們先來看一下數據好了。立委選舉政黨得票數:第五屆第六屆第七屆

  有效票數 民進黨得票數 民進黨得票率
第五屆 10,327,855 3,447,740 33.4%
第六屆 9,717,359 3,471,429 35.7%
第七屆 9,780,573 3,610,106 36.9%

雖然在席次輸了就是輸了,但是從總得票數來看,民進黨在投票率略微下滑的情況下,得票數反而上升了一點點,得票比例也增加了。在選前媒體上一片「民進黨治國無能」、「是該政黨輪替了」的聲浪下,民進黨的得票率居然還增加了,這真的是超乎我的想像。

(民進黨支持者請看到這邊就好了)

不過再看一下原始資料還會發現,兩個第三大黨都蒸發了,其他更小的黨就甭提了。這表示民進黨吸了台聯7%的票,卻只替自己增加了1.2%的票?嘖嘖嘖,這樣子有對嗎…

相較之下,國民黨及快樂的伙伴們,似乎真的有做到優秀的合體,幾乎把那5.8%通通佔為己有了。所以單從這樣的數據,我可以合理的指出,民進黨及快樂的伙伴們的確失去了民心!

(國民黨支持者也請看到這邊就好了)

別鬧了,姑且不論這次投票的遊戲規則根本不一樣,光是我這樣子刻意把數據捏圓捏扁,卻又沒有任何的佐證,就可以證明這都是寫給想看的人看來high的而已。事實上我最關心的是,國民黨及快樂的伙伴們的席次已經超過修憲門檻了,接下來他們要怎麼惡搞,似乎真的沒有人治得了他們了。

歡迎來到立法院制國家。

法律教室:「意圖使人不當選」

首先,我們先來看一下新聞。我是用Google搜尋「意圖使人不當選」的新聞條目,隨手抓兩個出來而已,並沒有刻意篩選過。

ETtoday.com 拚立委/北市四/莊婉均分票?蔡正元擔心徐國勇得利?

對於蔡正元的質疑,徐國勇則表示,「沒有這回事,他如果這樣講我會告他『意圖使人不當選』、『毀謗』」。徐國勇並要求蔡正元將相關證據拿出來。

ETtoday.com 拚立委/控散發黑函 陳朝龍率眾赴李慶華總部

陳朝龍:本人在這裡宣布將到地檢署控告,檢察官瀆職,李慶華意圖使人不當選。

正式開講之前,我要先問各位一個很簡單的問題:「會有人刻意替競選對手拉票嗎?」

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採用的是單一選區兩票制,每一個選區只選出一名立法委員。如果一號候選人當選了,則其他二三四號就都落選。換句話說,當一名候選人替自己拉票的時候,他做的事情絕對是「意圖使人不當選」。

回頭看一下上面的這兩篇新聞,他們到底是要告什麼「意圖使人不當選」啊?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104 條的全文長這樣: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句話裡面,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只是前提,本身並不是一個「行為」。實務上要成罪,最重要的還是「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簡單的,上面那兩條新聞的當事人,都是沒讀過法律就亂告,純粹為了炒新聞而浪費司法資源。

看懂法律條文很難嗎?我相信,大部分時候是很困難的。

但是這條法律,我個人認為重點很明確,應該是有讀過書的人都可以找得出重點所在。要選立法委員的人,就算不是學法律的專業出身,至少也要跟一般知識份子的法學素養相當吧?我寧願相信他們是為了炒新聞所以刻意不管法條全文,不然連立委都不懂法律就真的太悲哀了…

題外話,選罷法第109條長這樣:

意圖妨害或擾亂投票、開票而抑留、毀壞、隱匿、調換或奪取投票匭、選舉票、罷免票、選舉人名冊、投票報告表、開票報告表、開票統計或圈選工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知道郝市長主張的兩階段投票算不算「隱匿、調換或奪取投票匭」?

感謝林郁方委員的說文解字

前幾天,我在新聞上看到林郁方跟段宜康兩個人互相指控對方濫用特權。林郁方指責段宜康濫用特權幫親友銷罰單,段宜康指控林郁方把宣傳車停在台鐵的公有地上。

ETtoday.com 拚立委/段宜康控占國有地 林郁方:胡說!快去就醫

我忘了我看的是哪一台電視台了,但是我記得林郁方委員是這麼說的:「任何人只要可以得到(土地管理人的)同意,就可以把車子停進去。」我看了之後深受感動,居然有人可以將「特權」這兩個字,用如此淺顯易懂的白話文,講解得如此清楚。可惜我不在林委員的選區,不然我一定為此跑去投他一票!

很可惜的是,這一段發言我在網路上找不到,而且我也沒有錄影存證,所以沒辦法溫故知新,常常拿出來複習。

ETtoday.com 拚立委/北市五/段宜康疑賓士贊助 林郁方:有就辭立委

林委員是這麼說的:「講出來,哪一輛賓士是我的,把號碼講出來,誰贊助我講出來,我就辭掉立委!」

這一段話,我依然深受感動,原來林委員不止對「特權」兩個字可以講得這麼清楚,連「廢話」這兩個字,都可以講的如此情緒激昂,真是令我久久不能自己。就我所知,第六屆立委的最後一個會期已經結束了,我們再過三天就要投第七屆立委的票了。不管他辭或不辭,當選或不當選,這一個任期也剩沒幾天了,這種情況下說要辭立委,真的是十分高段的廢話啊!

經過林委員的講解之後,我真的深深的明白,原來這些政治人物在攝影機前活動,依靠的並不是思想、論述、法學素養等等與一般市民有距離的東西。他們依靠的是上至總統,下至販夫走卒都非常需要的「嘴皮子」。這也難怪說唱藝術在台灣一直沒有良好的發展機會,原來是因為人才都跑去當政客了……

這全都是建構式數學的錯!!

剛才在電視上看到某個名嘴在解釋這次的得票數…

設A為「總有效票數」-「公投票數」
設B為「公投票數」-「陳水扁得票數」

「這兩個數字加起來,再減掉廢票的票數,就剛好跟連戰的票數一樣耶!所以說這一定是民進黨在做票才會…(略)」

(笑到胃抽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