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嘻唸 – 台灣怎麼可能有公平的司法?
今天看到這一篇有感而發:
從消費者行為來看,一個憤怒的顧客可能會向數十個人轉告他的憤怒,但是一個滿意的顧客卻不可能這麼大肆張揚。用這樣的角度來看司法這件事的話,就很容易明白為什麼人人都覺得司法不公了。
任何事情鬧到要上法院,總是兩方相告,雙方的意見絕對不同。而不管是在地方法院、高院、甚至最高法院,最後的判決一定有一邊贏、另一邊輸。
贏的那一方,可能會覺得這是法院還給他一個公道,所以「這是我應得的」,不會覺得司法有什麼了不起的。甚至於還會因為「這件事本來就是我對,還害我花這麼多時間跑法院」,而對司法系統心存不滿。
輸的那一方如果是檢察官的話那倒是還好,是小老百姓就只有更嚴重的份,諸如「司法不公」、「司法已死」、「政治迫害」、「法院是XXX開的」云云,新聞上應該都應該常常聽到吧?
有興趣的話,問問身邊有上過法院的人,看他們對司法系統的感想,保證好聽不到哪去。最近有一個很有名的兒福法29條研究會,每一篇都充滿了各式對警察、對司法不滿的情緒。(這個網站的管理員光生氣,而無法讓觀眾知道他在生什麼氣,這點我還蠻不滿的。有興趣知道兒少法29條是什麼樣的惡法,請看反惡法聯盟網站 – 反對兒少法29條糾察隊)
而人類的天性,對於這一類負面教訓,總是記憶的特別清楚、感同身受的特別強烈。久而久之,大家聽到「司法」這兩個字,就很容易浮現出「司法不公」之類的想法。當心存這種刻板印象的人上了法院,最後不管這場官司是贏是輸,輸掉的永遠都是人民對司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