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縮自由總是打著正義的大旗

開車不得用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 將修法開罰
多位立委認為,駕駛人在駕駛中使用智慧型行動裝置,危險程度已經超過駕駛中通話的行為,嚴重影響道路安全,因此,提出修正案,對使用應用程式的相關行為進行開罰。

前幾天看到這條新聞,我就覺得「又是一條制訂了沒辦法有效執行的法律」,而且不執行之後會繼續擺著爛,直到哪一天莫名其妙的會再搬出來

走路低頭族 交通部不排除罰行人
針對行人是否開罰的部分,交通部監理科專員李小姐進一步說明,目前雖沒有研擬相關的草案,但未來若情況越來越嚴重,不排除就行人使用手機的行為,擬定相關法案規範,以維護交通安全。

然後今天就看到這條新聞了(囧)

從文字上來判斷,我比較願意相信這篇新聞是記者亂問問題,被問到的人也亂回答。但是或多或少可以表示,被訪問的人不在意「用法律限縮人民自由」這件事情的嚴重性、必要性。


是說市政府搞垮了一個Android Market不夠,要連所有Smart Phone統統都拖累才甘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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