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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弓蛇影?北市府太離譜 部落格品酒日記 遭警告急「下架」

要說他那篇文章是廣告,而且要罰錢的話,政府是不是應該要負責舉證是哪間酒廠、代理商還是零售店付錢給他作廣告的?舉證不出個所以然的話是不是應該要跟他道歉?

先是限制級網站,然後是煙、酒,然後接下來就開始抓網路思想犯?哇哈哈哈哈,快點來抓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