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長也不准抽菸…?

抽菸無法當校長引爭議! 教育部:達成共識再執行
繼禁止師生戀、禁止六歲以下兒童上補習班之後,教育部又搬出了另一”禁令”,同樣引起社會廣泛討論,教育部今年5月發函各縣市教育局處,中小學校長甄選時,把抽菸列入遴選條件中,今年6月在花蓮縣辦理國中小校長甄試時,對於癮君子且自認無法戒除者,勸導甄試者不要報名,引起各界爭議。

原文網址: 抽菸無法當校長引爭議! 教育部:達成共識再執行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11/07/91-2755598.htm#ixzz1czyDgPSU

我非常贊同這個主張,怎麼可以讓吸菸的人跟其他人有平等的權力呢?吸菸的人明明就應該要統統關進勒戒所裡面!


大概過不久就會看到「禁止有性經驗的人參與教師甄試,避免當學生的不當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