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有想到這個耶…
新聞亂報
大家都在譴責立法院…
都是民進黨立委諸公不懂得國民黨立委諸公的用心,又是丟鞋子又是上鎖的,才會讓這次的中選會組織法沒有通過。一旦中選會組織法通過了之後,以後立法院打架就絕對不會再次成為國際笑柄了!!
立法院:按照選票比例,打架。
NCC:按照立法院比例,打架。
中選會:按照立法院比例,打架。
監察院:按照立法院比例,打架。
下次的某單位:按照立法院比例,打架。
這麼一來,只要「依照政黨比例」癱瘓了所有機關,立法院的打架就絕對不會成為國際笑柄。你們這些凡夫俗子都不懂得製造一片森林來藏一片樹葉的道理。
與其說侮辱國會,不如說自取其辱吧
中時電子報會過期,我只好全文轉錄。
尊重總統?這叫侮辱國會!
陳長文(作者為律師)在向來強調守法重法的馬英九主席釋出了「尊重憲法與法律賦予總統的人事提名權」的善意「認知」下,檢察總長與監察委員人事案,分別露出了「曙光」,檢察總長已進入審查階段,周四表決;監委部分,在陳總統表示分撥若干名額依政黨比例推薦後,國民黨組成了審薦小組,表示一定會推薦人選。
若不去挑戰馬英九的「法律認知」,我得肯定他的尊法與無私。然而,這樣的「法律認知」筆者認為是有問題的。
憲法與法律,賦予了總統在監委與檢察總長的「提名權」,但憲法與法律,卻也同時賦予了國會對總統提名人選的「同意權」。國會要如何行使其同意權,有其自由的展度,若國會在納入人民對涉貪總統的「道德拒絕」意見後,以「毒樹果實」理論(壞總統提不出好人選)為據,在程序面即拒絕將一個被道德否決的總統所提名單交付審查,誰說這不是憲法或法律賦予國會的權力呢?
馬主席為了「尊重一個不值尊重的總統」,決定「侮辱一個原不必受辱的國會」。選擇了「不尊重國會」審查自由的「法律認知」。這樣拘偏一隅的法律認知,不無可議。
但馬主席與國民黨顯然已被自己的承諾綁死了,對此,筆者除了無奈,也只有退而求次,提醒立委諸公,放棄了抽象審查的自由度後,請各位,務必在具體審查中,嚴格把關、寧缺勿濫。以監委為例,憲法規定了「監察院」這個機關,但可沒說,為了「求有」,監察委員就可以貓狗不拘、濫竽充數!憲法,同樣賦加國會莊嚴的「把關義務」,不容縱怠!
此外筆者曾呼籲社會意見領袖,對涉貪總統行使道德拒絕,拒絕接受提名,這樣的呼籲效果有多少筆者很懷疑,因此,筆者要特別呼籲國、親兩黨,在監委審查中程序放行就罷了,請盡責地淘除掉不適任的監委人選,至少非政黨推薦而由總統親自提名的人選,請直接淘汰。一個沾滿黑墨的篩子,能提名出什麼樣的人選呢?這樣的道德拒絕,國民黨不能在抽象的程序中堅持,就請在具體的個別人選審查中表態。
同樣的,周四將進行的檢察總長的同意權投票,即便國會在程序放行而進入具體審查,亦應否決陳聰明的人事提名。一則,前一位被提名人謝文定,其聲望評價遠優於陳聰明,卻遭否決,關鍵即在於謝文定偵辦權貴犯罪的抗壓力受到質疑,考諸陳聰明過去的辦案實績,那一點顯示出其有抗拒長官壓力的肩膀?若被檢察官協會票選為第二名的謝文定被否決,而居於第四的陳聰明卻過關,筆者很好奇,國、親二黨如何交代自己的「錯亂邏輯」?二則,因為立院審查的過程,陳聰明夫妻過去的財務投資也被揭露,預卜式地提前提空中華商銀內的百萬存款,究是預判準確還是有內線高人指點,我們無由判知,但要知道,檢察總長一職勝任否,不僅關乎「能力」,更關乎「公信」。關鍵不在於陳聰明在是該爭議中是清是汙,乃在於人民能寄與多少信任在這位總長人選上!「疑人不用」,應是審查檢察總長適格性的考慮因素之一,基於此,立委諸公應該拒絕陳聰明擔任總長。
怠於在審查過程中表達人民的反貪憤怒、道德拒絕,這不叫尊重總統,而是侮辱國會、侮辱人民,更是對憲法的真正侮辱!
我今天早上上學的時候,看到這一篇文章的時候,心中充滿了疑惑,然後浮現了一種「一定是我現在大腦不清楚,所以我看不懂他想要表達什麼。」到了衡陽路等轉車的時候,再看了一次,還是覺得我搞不懂這篇文章的邏輯,這時候我還是覺得一定是我惡意曲解了他的意思。考完第一節課的試之後,再看了一次,我才願意相信我一開始的想法。
這是什麼鬼話!
總統有提名權,立法院有同意權。總統基於要讓國家機器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他不喜歡的那本)繼續運作下去,所以當然要提名監察委員、檢查總長。而立法院的同意權當然可以在審視了提名人選了之後,依法來決定同意或不同意。
但是陳大律師的說法是,他希望有同意權的立委不好好的行使他們的同意權,而採取「因為陳總統是壞總統,所以他提的人都是壞人」的態度,來拒絕任何合理的審查及同意權。而且他還聲稱馬英九好不容易遵從法律「選擇」了行使同意權,是一種侮辱國會的表現。
好,所以說,陳大律師覺得不照著他的想法做事的人都是愚昧無知、沒有道德勇氣、向邪惡的阿扁總統投降的小人?立法院的同意權,當然可以擺爛放著完全不行使,只是被批評的後果是自己要負責的。而依法實施同意權,還要被批評,那我不知道我們還需要這麼複雜的法律制度幹嘛?
而後面他還自己立了一個稻草人,『為了「求有」,監察委員就可以貓狗不拘、濫竽充數!』,然後批評這個稻草人來凸顯自己的正當性。拜託,現在的情況是國民黨原本寧願完全不審查,就算他們這次讓步了,難道會突然讓步到全部審都不審就通過?而且他這個稻草人還順便了暗示了「馬英九提名的人選會是濫竽充數的監察委員」,唉呀,這個問題可大了。
陳大律師又再次的強調了,『一個沾滿黑墨的篩子,能提名出什麼樣的人選呢?』所以說,既然他覺得中華民國總統既然這麼不適任的話,那由他手裡公布生效的法律也都是邪惡的、不可採用的?還是要不要乾脆直接宣稱「阿扁不可以執行總統的任何權限」比較乾脆?
而後面他提到的『而居於第四的陳聰明卻過關,筆者很好奇,國、親二黨如何交代自己的「錯亂邏輯」?』,這種死腦筋到底該怎麼救?不管實際上的原因有多黑暗,連帳面上的原因都可以講的很圓滿:「我們審查委員認為陳聰明比較適任」就好了啊。還是說陳大律師在這樣的理由之後還要提出說「你們的審查無知無能不公不義?」這下子不知道在侮辱國會的人會變成誰啊…
馬主席現在肯帶頭解決監察院沒有監察委員的問題,我已經很感激了。雖然說我並不滿意政黨比例這種活像分贓式的作法,但是如果兩方都完全不妥協的話,那就什麼事情都不用作了。到時候監委推薦名單如果真的太鳥,社會大眾自然會批評;立法院審查真的隨便審,社會大眾也不會忘記。但是無論如何,陳大律師這種眾人皆罪我獨醒的說法,真的不該在事情還沒有真的發生之前就猛打稻草人。
中國時報今天真中肯!
中國時報今天A2版,有關趙建銘的判決書的評論,有一句是這樣:
因此,可以預想得到的,這份判決書一出,藍綠陣營一定針鋒相對,綠營必然重炮猛轟,斥為謬論,藍營或知識份子,很可能鼓掌叫好。
所以說,不管是藍營還是綠營,都沒有知識份子。
現在就可以吐他口水了
我之前看到趙建銘被當成過街老鼠的時候,其實我很不喜歡那些在吐他口水的人。在他還沒有被司法定罪之前,他就是無罪的。而那些吐他口水的人的理由大概是「因為他有罪,所以我吐他口水」跟「因為人人吐他口水,所以他有罪」這種循環論證。
所以各位想要吐他口水的人,今天終於可以吐他口水而不用擔心被我這種衛道人士(?)批評了。
不過我想,很快就會看到「趙建銘都被判罪了,那就表示第一家庭一定有問題,所以阿扁一定有罪」的說法了。在這個媒體與爆料治國的時代,真理是什麼不重要,人民只要有共同的敵人來凝聚向心力就好了。
延伸閱讀:
HEMiDEMi – 共享書籤- 公視新聞網_新聞不查證 爆料傷害媒體公信
曾韋禎的部落格:邱毅的搞笑與烏龍 – 樂多日誌
民進黨團提案讓總統有永久刑事豁免權
大賀忠心護主的立委誅公再次挑戰常識的極限!!
這樣子以後我們就可以從現行的「超級無敵大總統制」,進化到「超級無敵永世大總統」了!
那麼下一步就是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了?
這一屆高雄市長的選舉的差距只有一千多票…
國民黨立委指出:「這次的選舉廢票高達六千六百多票,廢票左右了選舉結果(略)」
根據中選會選舉資料庫網站的資料指出,前幾屆的廢票分別是
2002 第三屆總投票數772157,廢票7754,廢票約佔1%
1998 第二屆總投票數796185,廢票11811,廢票約佔1.5%
1994 第一屆總投票數746469,廢票10583,廢票約佔1.4%
我可以合理懷疑,下次萬一有哪一個選舉勝負只差一票的話,輸掉的那一側陣營,會有人跳出來說:「廢票的數量高達差距的幾萬倍,一定有(略)」
選舉將至,什麼鬼話都出現了…
新聞摘要:陳總統說,如果陳菊選上市長,他在2008卸任了之後要搬去高雄…
我看到這條新聞,我腦中浮現出來兩個想法。
1. 他在逃避政治現狀。台北市的人都視他為敵人,所以他要躲回濁水溪以南
2. 他在動員高雄的國民黨票。高雄的國民黨票一定會認為萬一他搬去高雄,後果必然不堪設想,所以一定要去投票。
新聞摘要:陳建銘在立法院開記者會,跟她老婆在立法院泣不成聲,要大家救救他,他真的很需要大家的幫助…
需要大家的幫助?是說他沒選上了之後會怎樣,被政敵追殺?露宿街頭?拜託,要我們為你想想,那誰來替我們想想?你有壓力我也有壓力啊…
這幾天我家的信箱裡出現了一大堆「搶救XXX」、「OOO選情告急」、「不要讓ZZZ意外落選」的文宣。當所有人都在高呼搶救的時候,身為一個無知的選票,我唯一可以救他們的方式,就是一人一票,每個喊搶救的都蓋個章吧…
姑且不論周玉蔻不會當選…
她今天在中國時報頭版底下的選舉廣告,有一條是這樣:「6. 責令各里每里每月召開里民大會,所有政務官必須出席,虛心聽取市民批評建議,於一週內給予明確答覆或提出解決方案」我就不提這樣的政見的民粹性了啦…
台北市有幾個里?(提示:找找宋楚瑜走遍台北的新聞)
一個月以30天計算,台北市一共有449個里,這些政務官平均每天要跑十五個里。一天上班以八個小時計算,就算通通拿去趕場開會,開會時間加交通時間,每個里差不多是30分鐘…
如果不是她的政見都沒有人考慮過可行性的話,就是她的競選團隊根本就沒打算把腦拿出來用…
其實我還想去找找看台北市市長可以指揮的政務官有哪些人,但是我找不到…
歡迎加入台灣民粹黨
節錄自本日中國時報頭版…
逾五成一相信檢察官
陳總統猛烈反擊承辦檢察官陳瑞仁,但是多數國人都站在陳瑞仁那一邊。調查發現,五成一的受訪者認為陳瑞仁檢察官依據證據辦案,起訴的內容令人信服。相對的,僅一成三的民眾認同陳總統的說法,表示檢方辦案有問題。
統計分析顯示,泛藍民眾多數認為陳瑞仁檢察官秉公辦案,綠營支持者看法分歧,挺扁與認同檢方的各有約三成五,其餘不願表態。
雖然說司法每天都在死,但是司法靠民粹的力量起死回生(Dead Rising)還真不是普通的白爛。
理論上,法院任何的判決,都應該會有一方贏、另一方輸。於是贏的那一方就會覺得司法還給他公道了,而輸的那一方就會開記者會大叫司法不公、司法已死、這是政治迫害、法院是XX黨開的,而且叫囂的遠遠比贏的那一方還大聲。長久下來,司法已死的形象當然就牢牢的烙印在愚民的心中。
中國時報把這點拿出來做民調,挖起來的並不是司法的公平正義,而是無知的民粹意識。他們根本就沒有希望民眾相信司法,而是純粹的操弄民眾相信他們所相信的正義,然後拿剛好跟他們的正義做出一樣結論的檢察官下海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