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因為我辦到了JCB卡,所以我可以去試刷nico的付費會員,把之前歌ってみた一些讀不出來的影片看完了。
就是要FUN音樂
一句話,三個字。
「辦不到。」
讓我們先複習一下法學常識:憲法>法律>行政命令。複雜一點的說就是,行政命令不得抵觸法律及憲法,法律不得抵觸憲法。但是因為憲法的規定是比較普遍性的規範,所以遇到很多法律有可能抵觸憲法時,才需要大法官會議來解釋憲法。
根據部落客的暑假作業的活動辦法上面的看板所說:
老師說:國有國法,校有校規,
參加「部落客的暑假作業」活動也要遵守活動辦法囉!活動日期:徵文日期為 8 / 3 ~ 9 / 22
所以在活動網頁的最上面,先寫明了「要遵守活動辦法」,而且一再聲明這是「徵文活動」。但是今天的題目卻是:
1)影像檔、聲音檔皆可!
2)請本人演唱、演奏、創作皆可,個人及團體都行!
3)音樂類型不拘,有創意,有誠意,有熱情為上!
4)全部練習、錄製、文字都自己來!
好吧,請問一下在這個情況下,行政命令(老師出的題目)抵觸了法律(活動辦法),該以誰說的算數?
正常的法治國家,我們期待的應該是行政命令無效。
但是在某個自詡為法治國家的小島,我們卻會聽到有人口頭上說「依法辦理,謝謝指教」,但是卻偷偷用行政命令來蓋過法律。(提示:貓纜 環境影響評估法)
有時候,我們會看到民意機關不顧社會觀感,大大方方的制訂出違憲的法律。(提示:政黨比例 NCC組織法)
甚至有的時候,連行政命令都沒有,就會有第一線的執法人員「自發性的」違法、違憲。(提示:李漢卿 上揚唱片)
換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即使沒有被上面的或下面的蓋過,憲法、法律、行政命令就能好好落實嗎?
有一些行政命令其實沒有被取消,只是默默的就沒有人注意了。(提示:限塑政策)
還有一些法律,雖然沒有被廢止,但是因為執行難度太高,所以也默默的被忽略了。(提示:煙害防制法)
甚至有一些憲法,因為沒有制訂相關法律,所以就默默的被忽視了數十年。(提示:創制複決 兵役)
所以說,我的要求依然不多:你給我把口頭上掛著的「依法辦理,謝謝指教」先落實好!!
感受到你的憤怒了.
其實我沒有憤怒,只是政治魔人都要把小事情講得很嚴重的樣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