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爬了一堆反對這次野草莓學運的人的意見,我稍微挑了幾個出來,試著以短劇的方式,讓大家輕鬆輕鬆。
你們幹嘛不譴責民進黨遊行的暴力行為
在一個恬靜的午後,小明正在常去的咖啡店裡喝著卡布其諾、配著蛋糕,享受著美好的午後時光。然而,在他喝完了大半杯咖啡之後,他發現了杯子底下有一塊黑黑的物體,直徑大概有三公分大。小明看到了之後很緊張,以為是蟑螂或是什麼小蟲,所以急急忙忙的拿起攪拌棒,想把他從杯子裡撈起來。有去過咖啡店的人就知道,很多咖啡店提供的攪拌棒,尖端是只有圓球的,十分不適合撈杯中的東西。因此,小明用了錯誤的工具,在杯子裡撈了老半天都撈不起來,恐懼加上煩躁,小明的心情變得更為紛亂。
於是小明招了招手,請店長過來看看是怎麼一回事。店長當時正在熱刀子,準備切剛送到的起士蛋糕,由於服務客人比較重要,他就先放下了手邊的刀子,離開了櫃臺,往小明的桌子走了過去。這間咖啡店並不算大,店長從櫃臺走到小明的桌邊,只有五公尺左右。然而就在這時,小明隔壁桌的女生似乎要去廁所而站了起來,突然腳步一晃,碰的一聲倒在地上。
店長急急忙忙的過去,扶起這個女生,拍了拍她,沒有反應,大概是昏倒了。他趕緊衝回櫃臺去,拿了電話,打給119,請消防隊派救護車過來,然後又回到了女生身邊,再確認她的心跳、呼吸是否正常。小明看到這個情形,忍不住站了起來,怒氣沖沖的對著店長說:「你幹嘛不先過來看我的杯子裡有什麼東西!」
過去八年,你們做了什麼
身為一隻蟬,我過去七年能做的就只有乖乖長大。
戀愛長跑了八年,好不容易結婚的一對新人。在新婚不久後,老公發現老婆在冰箱上面藏了私房錢。
老公:「為什麼過去八年沒看妳藏過私房錢?」
老婆:「過去八年你哪有管過我自己賺的錢?」
集會遊行法修改為報備制之後社會會更亂
雖然有個頭緒,但是一點都不好笑:高中生可以直接請產假。
PTA:「這樣會亂。」
你們違法集會在先,還想講什麼正當性
(待續)
學生的本分是讀書,學人家抗什麼議
(待續)
>學生的本分是讀書,學人家抗什麼議
我倒沒聽過什麼身份的「本分」是抗議…
…職業市民團體? (輕蔑貌
PTA的本分不就是抗議?
和平的遊行媒體都不報導,搞得一堆人只知道暴力衝突的。
暴力當然會被警察抓,因為觸犯了毀損/傷害/公共安全等罪,不只會被抓,未來還要上法院判刑的。
所以,遊行跟暴力是兩回事。
再來講到報備制,其實有報備比沒報備的集會遊行好多了,你看過飆車族集體出遊前還跟警察局報備的嗎?
報備這個動作,其實是讓警方有所準備的,所以反而更不能作怪。
目前是許可制,而且許可權在警察而不在法官,這在民主國家非常奇怪,因為就算是許可制,警察機關也不該有這種權力,依法下判的權力向來是屬於司法機關的。
另外目前警察還有解散的權力,不解散還可以判你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個民主國家允許警察有這麼高的權力嗎?
另外,大多數的集會遊行,請願對象都是政府機關,但目前的集會遊行法卻禁止在政府機關前集會,這是逃避民意的做法。
所以,就算集會遊行法改成報備制,可以在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前抗議,暴力份子還是會被警察打的…
暴力分子都會被打吧…
我不排斥修法啦..或是我很贊成
但是我個人是偏向報備從鬆,範圍從嚴的方向
所有的集會遊行我覺得重點是在不擾民的前提下,我到是覺得可以把罰則降低,讓特殊情況的處罰不要太嚴苛(紅杉軍或是這次的反陳雲林)
人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但是人民更應該要有被尊重的權利
遊行的人在伸張自己的權利的時候,是否也應該想想那些被你干涉到的死老百姓,有沒有過平靜生活的權利?
提早報備,區域限制不是束縛了人民的權利,而是尊重了其他反對意見的人的權利
作任何事都有節制…像是這次的反陳雲林,到底多少人記得原始的訴求
對於大多數的人來講,這只是場表演給客人看的猴戲,而被抗議的表現出的風範,讓原來理直氣壯的活動變成鬧劇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