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辦法你們自己來

安養中心綁人 老翁點火脫困重傷 家屬批人間煉獄

雖然說事情都發生了,我不應該批評家屬的反應太過激動或是怎麼樣的,但是我看到了還是很不滿。

1. 綁在輪椅上?

    各位如果有看過輪椅、推過輪椅的就應該知道,現在的輪椅其實是很容易從上面站起來的。但是如果坐在上面的人如果不是完全沒有活動能力,而你一邊推輪椅,上面的人一邊站起來,那個畫面有多麼驚心動魄。老人家真的跌下來的話,很容易被踏板刮傷或是被變形結構夾傷。

    為了要避免坐在輪椅上面的人跌下來,所以我們常常被叮嚀「一定要注意安全帶跟煞車」。

    回到這個案例來看,85歲的老先生了,就算真的身體夠健朗,可以自行走動,想必也無法久站吧?那為了避免他從輪椅上面掉下來,我認為使用安全帶進行合理的拘束是很正常的。一般而言,在入住的時候,家屬也都會簽署同意書,他們應該事前也都瞭解了這樣的情形才對。

    現在不管轉到哪一台,記者的報導方式都是「安養院綁人」,有辦法你們來開養護中心然後通通不要給院民裝備任何形式的拘束具!

2. 打火機

    理論上而言,養護中心照顧的應該是有某方面殘疾的院民。今天姑且不論老先生是不是要把安全帶燒開,我認為連讓他在沒有人看到的情況下可以獨自使用打火機都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

    我承認我們當初的人力配置比較多人,所以我可以一對一的陪院民到醫院外面去抽根煙再回來。但是既然該中心的人力已經很少了,那就應該在院民的安全上面有更嚴格一點的規範,才不會發生像這樣子的意外吧?

    況且就我所知,室內應該都要是禁煙的吧?

3. 一名護士、九名看護

    從工作人員人數來看,九個人要輪三班的話,如果是用每個月上班168小時來計算的話,平均每班只有2.1個人力。要照顧37個院民的話,等於是一個人要照顧18個院民。這樣的人力夠嗎?別鬧了…

    我們來做個簡單的計算好了,以「翻身」這麼普通的行為,猜猜看一個人要多久?

    翻身是為了避免褥瘡,一般而言,大概只要兩個小時翻身一次就夠了。對熟練的看護來說,翻身跟按摩的動作大概只要三分鐘左右。只是18個人各翻一次身的話,剛好一個小時就過去了,剩下來的事情要在一個小時內完成,然後又要進入下一輪的翻身。

    其他例行工作還有哪些呢?每天要做的有協助用餐、管灌餵食、洗澡、更衣、上下床之類的。隨時都需要做的有換尿布、量體溫跟血壓、拍痰。由於這間養護中心的護士人力嚴重不足,所以可以想像的是換藥、蒸氣、抽痰等等原本應該是護士的工作,也都得交給看護來做。

    自己要找養護中心的時候不評估照顧者的人數合理性,然後出了事又要怪中心沒有注意到,你們是當做長期照護的人都是超級英雄嗎?

4. 停藥

    你們行,最厲害,醫師說的話都不算,你們的感覺最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