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次又一次的確定我很愛台灣

賀陳旦:限設基地台立法應在研究基礎上決定
卡奴法案急煞車 消金會激動落淚
立院通過 汽車駕駛不讓行人罰1200~3600元

我雖然很感動立委諸公們終於想要管理這些事情了……但是看了他們的管理方法,我突然覺得還是不要管可能會比較好一點?那就一條一條的來說我的看法吧:


基地台:

我想上面偉大的人可能不止腳是裝飾用的,大概連手機也是裝飾用的吧?就算電磁波真的對人體有害好了,我以為減少基地台之後,大概不只收訊會變差,而且還會有更多的「貼身電磁波」吧?他們的科技常識大概不足以讓他們知道「基地台訊號越弱,手機的功率就要越強」的這種相對關係吧?

看到「手機基地台退出住宅區」,讓我聯想到之前台北縣議會做出的蠢事,半徑兩百公尺是要網咖蓋在七星山頂還是怎樣啊?手機基地台退出住宅區之後是要僅存的基地台通通用三五倍功率來工作是吧?

所以我主張,應該讓每個基地台涵蓋範圍內的人來公投,決定這個基地台的去留。然後很有可能台灣的基地台就會剩下一半。到時候大多數人都不能用手機的話,市場機制就會自然讓這些短視近利的人知道自己是多麼的沒常識。


限制信用卡、現金卡的利率:這兩天好像常常聽到「自由經濟份子」指出,政府這樣子做是干預自由經濟,是打壓銀行的獲利,是布爾什維克主義的餘毒!但是回到過去一點點的地方來看…現在利率的「低於20%」,難道就不是政府對於銀行的限制嗎?現在各間銀行的循環利息動輒18%、19%、19.98%,萬一沒有這個限制的話,他們會不會為了獲利直衝50%循環利息呢?

我所看到的「銀行放款業務的自由經濟」,其實應該是銀行一起壟斷這個大餅,讓有真正需要借貸的消費者選來選去,都是15%起跳。然後所有的銀行就快快樂樂的數鈔票,要不回來的錢就丟給討債公司,這樣也不用弄髒自己的手,真是完美的「自由經濟」!


行人的路權……在講路權之前,先給我們可以走的人行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