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保險公司拿了十萬塊來給我爸,聽說是我的保險可以領的錢。
貓媽:「因為受益人是寫你爸,所以你拿不到這筆錢囉」
APP:「我是受了什麼傷有理賠我卻不知道嗎…」
今天保險公司拿了十萬塊來給我爸,聽說是我的保險可以領的錢。
貓媽:「因為受益人是寫你爸,所以你拿不到這筆錢囉」
APP:「我是受了什麼傷有理賠我卻不知道嗎…」
我只有想到這個耶…
所謂的製作人絕對不只是色狼!!
製作人:好,美希。這是路上演唱會最後一曲了,不要鬆懈了!
美希:製作人,我快不行了啦…
製作人:喂喂,是怎麼啦?到剛剛為止都還很順利的說。
美希:頭髮被砂弄得毛毛躁躁的,唱歌的感覺也…美希不想朝著外面了啦。
製作人:真是受不了啊,溫室出身的。還可以撐得下去的啦,妳看…
選項藍:會被粉絲笑喔?
選項黃:粉絲會生氣喔?
選項紅:粉絲哭給妳看喔?
(選了藍色)
製作人:會被粉絲笑喔?
美希:這就有點討厭了。好吧,那我就再多少…啊、嗚!
製作人:怎麼了!美希?
美希:胸部,胸部突然很痛。嗚。
製作人:什麼,莫非…
選項藍:心臟病發!?
選項黃:急性心肌梗塞!?
選項紅:被槍打到了!?
(選了藍色)
製作人:心臟病發嗎?
美希:才不是那個咧。偶爾,會這樣的啦。美希的胸部長的太大了,大概是因為這樣吧。
製作人:說得也是,成長期什麼事情都會發生呢。
美希:好痛喔…製作人。幫幫忙嘛。
製作人:妳要撐下去啊,美希!我知道了,總之演唱會先中止吧。在這之前先讓我ㄇ…
製作人:(在這麼一大群觀眾面前,要我怎麼摸美希的胸部啊!?動手的話…)
美希:製作人…
製作人:咕,到底該怎麼做呢?嗯…好!
(死命的Pie Touch)
美希:呼,謝謝。總算好多了…啊,那邊,是警察來了嗎?
製作人:ㄟ?真的?!
(場景切換)
美希:太好了,說明了之後他們就瞭解了。嗯…為什麼有點迷惘?
製作人:才沒有咧!為了要保護我負責的偶像,我才不會理會旁人的目光咧!
美希:好厲害喔…製作人這種工作,沒有這樣的心情的話,就做不好了吧。
製作人:(感謝的眼神拼命照射過來,做出冒險的舉動真是太好了)
(Perfect Communication)
傳說中,大學裡面的腳踏車不能夠太好,會馬上被偷走。
傳說中,大學生要去買破破爛爛的二手車來避免被偷。
傳說中,沒有人知道哪裡買得到破破爛爛的二手車…
有一個同學,終於有一天忍不住,在校園裡問另一個同學:「同學,你的車子是哪買的?」而這名被問的同學的反應是這樣:
(臭臉)
(下車)
(閃人)
都是民進黨立委諸公不懂得國民黨立委諸公的用心,又是丟鞋子又是上鎖的,才會讓這次的中選會組織法沒有通過。一旦中選會組織法通過了之後,以後立法院打架就絕對不會再次成為國際笑柄了!!
立法院:按照選票比例,打架。
NCC:按照立法院比例,打架。
中選會:按照立法院比例,打架。
監察院:按照立法院比例,打架。
下次的某單位:按照立法院比例,打架。
這麼一來,只要「依照政黨比例」癱瘓了所有機關,立法院的打架就絕對不會成為國際笑柄。你們這些凡夫俗子都不懂得製造一片森林來藏一片樹葉的道理。
這兩天放著藍龍跟首都高不管,拼命的在玩全民派對。
事情的開始是這樣的,我們想說先來玩玩看故事模式,應該開新角色跟新地圖出來是要靠玩故事模式吧?
然後第二次挑戰又輸了。
第三次挑戰,一直拿不到好的輪盤,所以被電腦們狠狠的超越,沒有掙扎餘地的輸了。
第四次挑戰,在終點前繞了兩圈,被電腦追上,然後電腦第一次聽牌就胡牌,又輸了。
第五次挑戰,在終點前繞了三圈,被電腦追上,然後終於靠強運贏了。
我想說這應該只是我們運氣不好吧,沒有道理遊戲這麼難啊~
第二次挑戰,還是輸了。
第三次挑戰,在終點附近看著電腦第一次聽牌就胡牌。
第四次挑戰,被電腦的搗蛋小幫手圍剿,在距離終點三步,手中有「前進三步」輪盤的情況下輸了。
第五次挑戰,用「Lucky 7」的特殊輪盤,連續倒退兩次七步,站到了終點附近慢慢轉圈,總算贏了。
雖然說我明白桌上型遊戲在人對人的時候,規則上面完全的公平是很重要的。但是我不希望連跟電腦玩的時候都這麼公平啊…
今天下午三點半,我要趕去考經濟學概論之前,在系館有這樣的對話…
APP:「各位同學,快到三點半了,要趕著軋票的要快點去喔~」
(一片啞然)
(一片安寧)
(一片死寂)
APP:「(左顧右盼)快吐我槽啊!快吐我槽啊!!」
天然呆:「好吧,那我就勉為其難的…」
天然呆:「你這個笨蛋,學生沒有軋票的問題,只有軋作業的問題!」
APP:「好吧,那我再來一次。各位同學,三點半快到了,要軋作業的快點去喔~」
後記:放假了,我們還有兩份作業沒交。
我今天去光華幫我伯母買2.5″的外接硬碟,買了兩顆80G,合計$5000。我媽回來的時候,對話是這樣的:
貓媽:「你先墊錢的喔?」
APP:「嗯,花了五千塊。」
貓媽:「這麼貴!沒有算便宜點喔?」
然後就拿了七十塊錢的零錢給我。
閣下,這是詐騙啊!!
大家都應該知道,NDS在全世界各地都在瘋狂熱賣中。但是台灣似乎在這段風潮中,還四處看得到NDSL的蹤影,我合理懷疑是博優的錯。不過我今天並不是要罵博優推廣不力,而是要舉出一些不曉得該怎麼把他當成「遊戲」的軟體…
ドラゴン桜DS
平成教育委員会DS
雖然我很想玩平成教育委員會,但是我的日文程度大概只有小學生程度吧…
然後其實我更期待トリビアの泉的遊戲…
Nintendo DS用ゲームソフト DS電撃文庫
横山光輝 三国志 ゲーミックスVol.1
電子小說跟電子漫畫。老實說,對於有紙本的東西,我似乎不是很想要用NDS這個小小的螢幕來看,但是既然廠商敢出,就表示有人會買…
みんなのDSゼミナール カンペキ漢字力
なぞっておぼえる大人の漢字練習
然後還有好幾間廠商推出了跟漢字能力有關的訓練軟體…
日本の歴史DS | 学研 要点ランク順シリーズ
科学DS | 学研 要点ランク順シリーズ
甚至還有參考書…
株式売買トレーナー カブトレ! 公式サイト
タッチで楽しむ百人一首 DS時雨殿
跟百人一首跟股票的訓練軟體…
閣下,這已經不是遊樂器的戰爭了!這已經是資訊統合體的人機介面了!!任天堂世代爸爸媽媽們在這種軟體陣容正當性十足的情況之下,是要怎麼拒絕小孩子要求要一台DS呢?!
中時電子報會過期,我只好全文轉錄。
尊重總統?這叫侮辱國會!
陳長文(作者為律師)在向來強調守法重法的馬英九主席釋出了「尊重憲法與法律賦予總統的人事提名權」的善意「認知」下,檢察總長與監察委員人事案,分別露出了「曙光」,檢察總長已進入審查階段,周四表決;監委部分,在陳總統表示分撥若干名額依政黨比例推薦後,國民黨組成了審薦小組,表示一定會推薦人選。
若不去挑戰馬英九的「法律認知」,我得肯定他的尊法與無私。然而,這樣的「法律認知」筆者認為是有問題的。
憲法與法律,賦予了總統在監委與檢察總長的「提名權」,但憲法與法律,卻也同時賦予了國會對總統提名人選的「同意權」。國會要如何行使其同意權,有其自由的展度,若國會在納入人民對涉貪總統的「道德拒絕」意見後,以「毒樹果實」理論(壞總統提不出好人選)為據,在程序面即拒絕將一個被道德否決的總統所提名單交付審查,誰說這不是憲法或法律賦予國會的權力呢?
馬主席為了「尊重一個不值尊重的總統」,決定「侮辱一個原不必受辱的國會」。選擇了「不尊重國會」審查自由的「法律認知」。這樣拘偏一隅的法律認知,不無可議。
但馬主席與國民黨顯然已被自己的承諾綁死了,對此,筆者除了無奈,也只有退而求次,提醒立委諸公,放棄了抽象審查的自由度後,請各位,務必在具體審查中,嚴格把關、寧缺勿濫。以監委為例,憲法規定了「監察院」這個機關,但可沒說,為了「求有」,監察委員就可以貓狗不拘、濫竽充數!憲法,同樣賦加國會莊嚴的「把關義務」,不容縱怠!
此外筆者曾呼籲社會意見領袖,對涉貪總統行使道德拒絕,拒絕接受提名,這樣的呼籲效果有多少筆者很懷疑,因此,筆者要特別呼籲國、親兩黨,在監委審查中程序放行就罷了,請盡責地淘除掉不適任的監委人選,至少非政黨推薦而由總統親自提名的人選,請直接淘汰。一個沾滿黑墨的篩子,能提名出什麼樣的人選呢?這樣的道德拒絕,國民黨不能在抽象的程序中堅持,就請在具體的個別人選審查中表態。
同樣的,周四將進行的檢察總長的同意權投票,即便國會在程序放行而進入具體審查,亦應否決陳聰明的人事提名。一則,前一位被提名人謝文定,其聲望評價遠優於陳聰明,卻遭否決,關鍵即在於謝文定偵辦權貴犯罪的抗壓力受到質疑,考諸陳聰明過去的辦案實績,那一點顯示出其有抗拒長官壓力的肩膀?若被檢察官協會票選為第二名的謝文定被否決,而居於第四的陳聰明卻過關,筆者很好奇,國、親二黨如何交代自己的「錯亂邏輯」?二則,因為立院審查的過程,陳聰明夫妻過去的財務投資也被揭露,預卜式地提前提空中華商銀內的百萬存款,究是預判準確還是有內線高人指點,我們無由判知,但要知道,檢察總長一職勝任否,不僅關乎「能力」,更關乎「公信」。關鍵不在於陳聰明在是該爭議中是清是汙,乃在於人民能寄與多少信任在這位總長人選上!「疑人不用」,應是審查檢察總長適格性的考慮因素之一,基於此,立委諸公應該拒絕陳聰明擔任總長。
怠於在審查過程中表達人民的反貪憤怒、道德拒絕,這不叫尊重總統,而是侮辱國會、侮辱人民,更是對憲法的真正侮辱!
我今天早上上學的時候,看到這一篇文章的時候,心中充滿了疑惑,然後浮現了一種「一定是我現在大腦不清楚,所以我看不懂他想要表達什麼。」到了衡陽路等轉車的時候,再看了一次,還是覺得我搞不懂這篇文章的邏輯,這時候我還是覺得一定是我惡意曲解了他的意思。考完第一節課的試之後,再看了一次,我才願意相信我一開始的想法。
總統有提名權,立法院有同意權。總統基於要讓國家機器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他不喜歡的那本)繼續運作下去,所以當然要提名監察委員、檢查總長。而立法院的同意權當然可以在審視了提名人選了之後,依法來決定同意或不同意。
但是陳大律師的說法是,他希望有同意權的立委不好好的行使他們的同意權,而採取「因為陳總統是壞總統,所以他提的人都是壞人」的態度,來拒絕任何合理的審查及同意權。而且他還聲稱馬英九好不容易遵從法律「選擇」了行使同意權,是一種侮辱國會的表現。
好,所以說,陳大律師覺得不照著他的想法做事的人都是愚昧無知、沒有道德勇氣、向邪惡的阿扁總統投降的小人?立法院的同意權,當然可以擺爛放著完全不行使,只是被批評的後果是自己要負責的。而依法實施同意權,還要被批評,那我不知道我們還需要這麼複雜的法律制度幹嘛?
而後面他還自己立了一個稻草人,『為了「求有」,監察委員就可以貓狗不拘、濫竽充數!』,然後批評這個稻草人來凸顯自己的正當性。拜託,現在的情況是國民黨原本寧願完全不審查,就算他們這次讓步了,難道會突然讓步到全部審都不審就通過?而且他這個稻草人還順便了暗示了「馬英九提名的人選會是濫竽充數的監察委員」,唉呀,這個問題可大了。
陳大律師又再次的強調了,『一個沾滿黑墨的篩子,能提名出什麼樣的人選呢?』所以說,既然他覺得中華民國總統既然這麼不適任的話,那由他手裡公布生效的法律也都是邪惡的、不可採用的?還是要不要乾脆直接宣稱「阿扁不可以執行總統的任何權限」比較乾脆?
而後面他提到的『而居於第四的陳聰明卻過關,筆者很好奇,國、親二黨如何交代自己的「錯亂邏輯」?』,這種死腦筋到底該怎麼救?不管實際上的原因有多黑暗,連帳面上的原因都可以講的很圓滿:「我們審查委員認為陳聰明比較適任」就好了啊。還是說陳大律師在這樣的理由之後還要提出說「你們的審查無知無能不公不義?」這下子不知道在侮辱國會的人會變成誰啊…
馬主席現在肯帶頭解決監察院沒有監察委員的問題,我已經很感激了。雖然說我並不滿意政黨比例這種活像分贓式的作法,但是如果兩方都完全不妥協的話,那就什麼事情都不用作了。到時候監委推薦名單如果真的太鳥,社會大眾自然會批評;立法院審查真的隨便審,社會大眾也不會忘記。但是無論如何,陳大律師這種眾人皆罪我獨醒的說法,真的不該在事情還沒有真的發生之前就猛打稻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