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家樂福就開始把客人都當成賊,進去前都要我們把包包綁起來之類的。但是我今天去家樂福重新店的時候,他們門口的小姐真的讓我發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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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口的小姐:「對不起先生,這個不可以帶進去耶,請寄放在旁邊的…」
APP:「裡面有電腦耶」
門口的小姐:「但是我們規定不可以帶進去,寄放在服務台不會弄丟…」
(發飆閃人)
以前他們說帶包包進去要紮個套環或是貼個貼紙那都算了,畢竟那對逛街並沒有太大的影響。但是要我把包包丟給他們,就是說我要為了他們擔心我會偷東西,所以要把這個擔心轉嫁到我身上,讓我擔心我的電腦會不會不見?我只不過要去買個五百塊的東西,我幹嘛冒著書包裡五萬塊的東西丟掉的危險?
沒關係,反正他們生意這麼好,我就算以後都不去,他們也不差我一個嘛。
直接丟他們公司投訴是這樣寫。
姓名:被當成賊的客人
標題:我相信你們不差我一個客人
既然貴公司的政策是把所有要進去的客人都當成潛在的偷竊犯處理的話,那我為了自己的人格不受侵害,只好選擇不再光臨貴店了。
畢竟我沒有必要為了逛貴店,而把我背包裡五萬多塊的電腦跟相機放在服務台,讓我自己一直擔心東西不見吧?
老闆定規矩,不用負責。
下屬處理,也不用負責。
若誰能從感受這一點出發,肯定大賺了
我進家樂福,從來沒有人敢動我的包包
因為我沒有犯罪意圖,家樂福也沒有犯罪證據
不可以主動強行翻開,或是制留顧客包包,因為這屬私人財物,沒經過我的同意,任何人都不可以碰
而且他們信誓旦旦的說,這是公司規定。
對不起,公司規定不可以和法律相抵觸
我都跟他們說等到你們有我的確切的犯罪證據,你再動我包包我沒話說,不然你叫警察來主管來我甚至法律顧問來我都不怕。
還有很多大賣場,買完東西,還要給出口的人搜一次發票和我的東西。我非常不爽
很抱歉,沒人可以搜過我的東西。
他們會說他們要對看看有沒有算錯,這只是藉口。他們只是要看你們有沒有偷東西
我都跟他說:「我買了好幾千的東西,發票列了洋洋灑灑,你在一兩秒內就可以算出有沒有算錯?你少騙我了。」
這時候他們會回答:「這是公司規定。」
一樣的:「公司規定,不可以跟法律相抵觸」
「當我在收銀台結帳的時候,結帳員算完帳,我也付了等值的金額,我也得到我等值的物品,我也拿到了發票。也就是說,交易已經完成,推車裡的東西屬於我的財物,沒有經過我的允許,誰也不能動我的東西。」
這時候就可以大搖大擺走出去
若他敢攔你下來,就可以告他搶劫,妨害人身自由
我其實不在意進不進得去,我在意的是他們公司的態度。根據這幾年一次比一次嚴格的態度,我合理懷疑他們公司的教育訓練就是抱持著「上門的都是賊」的心態,寧願錯殺一百萬也不肯錯放一個。
反正買東西的地方多著是,不差這一個…
台北這種店算少數了,中部的順發、大賣場每家都是這樣
當然不是每次都被擋(有時候愛買可以進去)
但是只要擋我一次,我又有帶東西不方便的話,那謝謝以後不用聯絡了
話說當初在澳洲逛賣場的時候…
每個賣場出去前都有專員要檢查包包
也不是真的檢查,就是意思ㄧ下打開給他們看一眼這樣
印象中好像還沒看過有例外的賣場
所以著實說起來我看到這篇還蠻意外的 囧rz
有的賣場是有但書的.
就是他們有寫了會員服務條款,我們引許你帶自己的東西進賣場,你也引許我們查看你的東西,
所以看一眼變成例行公事.
至於像台灣家樂福這種不是會員制的賣場,他的服務條款確定不是雙方的合約,所以不能凌駕
台灣現行法律普遍認定的個人自由跟權利.
家樂福犯法,你就報警吧.
剛剛中午一點半的時候,家樂福的客服打電話來道歉了
我都已經不逛家樂福了,這種取向的大賣場我會逛大潤發….
大潤發逛起來很不友善,不管是商品內容還是陳設,都有一種雜貨店味…
擺設比起來愛買似乎更差
放各鬧鐘在袋子裡面不知道效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