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在上一篇的回應中,有許多外地人贊成我去選市議員,所以為了感謝他們的支持,我又提出了三點新的交通政策。
- 非法拆除消音器的汽機車駕駛,通通抓去勞改。
- 不禮讓行人的汽機車駕駛,通通不准使用交通工具。
- 嚴重超速的累犯,通通抓去高鐵車頂享受速度的快感。
以下,我會簡短的介紹一下這三個政見的立意及實行方式。
非法拆除消音器的汽機車駕駛,通通抓去勞改。
各位在路上想必常常聽到有把消音器拆掉的駕駛,把引擎催到很高的轉速,從路上呼嘯而過,發出尖銳的引擎聲,嚇到附近的行人吧?我認為,這些把消音器拆掉的駕駛,一定都是窮到需要把車子的消音器變賣掉的可憐人。不然按照常理來想,誰會寧願冒著自己耳朵提早聾掉的危險駕駛沒有消音器的車呢?
因此,為了幫助這些窮到把消音器變賣的可憐人,我提出了一個方案,可以解決他們急需金錢的問題,那就是將他們送到花東地區之類比較需要公共建設的地區,讓政府雇用他們來進行重大公共建設。如此一來,既可以幫助到這些人的燃眉之急,又可以減少城市的暴戾之氣,更可以均衡區域發展,這種一舉多得的政見,為什麼之前都沒有人提出呢?
不禮讓行人的汽機車駕駛,通通不准使用交通工具。
各位在過馬路的時候,應該常常會碰到要右轉的汽機車為了要搶在短短的綠燈時間內轉彎,所以不顧行人的生命安全也要急著轉過去的情形吧?由於台灣地區一直一來普遍缺乏「行人絕對路權」的概念,所以才會產生這種路人罵車子、車子罵路人的互相抱怨情形。
為了加強推廣行人絕對路權,我提出的政見是階段性的限用交通工具政策。當有駕駛不禮讓行人遭告發後,首先先限制他使用個人交通工具(汽機車),讓他只能使用大眾運輸工具,享受一下路人是如何被汽機車威脅的。萬一有人依然學不到教訓,再犯的話,便加重限制使用一切機動交通工具,只能選擇走路或是騎腳踏車,這樣他們應該可以更加的深刻體會到危險之處。如此一來,當汽機車駕駛能夠將心比心的瞭解行人走在路上的感受時,想必他們都能夠多禮讓一下行人吧?
嚴重超速的累犯,通通抓去高鐵車頂享受速度的快感。
一直以來,飆車問題一直是困擾世界各國的重大問題,而且事實上並沒有真正的解決之道。有人提出,政府應該讓這些想要飆車的人有合法的賽車場地,我認為這樣的解決方式只能疏導一小部分的飆車族群,而無法將那些熱衷於享受賭命飆車的快感的人一併納入管理。
因此,為了滿足這些人對於接近死亡的快感的強烈需求,我主張把這些人固定在高鐵的車廂上方,讓他們能夠享受一般車子不管在什麼樣的跑道上都非常難以達到的300km/h。如此一來,當這些人對於速度帶來的快感的需求被滿足了,當然就不會在馬路上飆車了。這樣子市民可以享受寧靜的夜晚,警察也可以不用天天在熱門飆車點值勤,大量降低了社會成本的內耗,這不是很完美嗎?
以上三點,是我對於現今社會上,一些很常見的交通問題所提出的解決方法。如果各位贊同我的理想的話,請捐款一百塊給我。等我收到了一百萬元的競選資金的話,我就會出來參選,為各位爭取福利,謝謝。
>>只能選擇走路或是騎腳踏車
異議あり!
騎腳踏車也是可以衝撞行人的
> 如果各位贊同我的理想的話,請捐款一百塊給我。等我收到了一百萬元的競選資金的話,我就會出來參選
蘋大人忘了留帳戶了
是不是這個:
700-88854088-8888888
>騎腳踏車也是可以衝撞行人的
我騎腳踏車被路人撞倒過 O_Q
台灣的飆車根本速度就不快,只是一群人騎車遊街而已
同感,台灣真的應該好好學學正確的改車知識。
要加一條:先轉彎再打方向燈的計程車司機,通通抓去勞改。
>非法拆除消音器的汽機車駕駛,通通抓去勞改。
去機場跑道邊拔草怎麼樣?…
當然是不給耳罩…
>不禮讓行人的汽機車駕駛,通通不准使用交通工具。
但是白爛的行人也該罰吧…
走在快車道逛街?
>嚴重超速的累犯,通通抓去高鐵車頂享受速度的快感。
不是車頂吧…
離地太遠了速度感不夠強啊…
應該要貼在車首…(參照阿湯哥的表演)
高鐵司機:今天一直跑不到300是怎樣…風阻好像有點大…囧
第三點不好,會使他們沒錢的買隼有錢的買法拉利….因為他們已經習慣300的速度…以前飆的速度太慢了…..無法滿足他們了
第二點我感覺不對,開車有白目,行人也有白目的,如果行人慢吞吞,那路上鐵定塞爆,請用路人考慮大眾方便
這…只感覺第二點不對的話,那表示您還太認真了…
1.噪音管制量測時間至少八分鐘,持續超過標準才能開單告發.飆車族只是呼嘯而過,並不會構成噪音.消音器只是廠商用來削錢的噱頭.就像套裝電腦綁M$ OS一樣,消費者有權利購買不含消音器的車輛.
2.行人請走天橋和地下道.
一般平面道路是給出來讓人埋的老人家使用的.
諸多限制恐引發家屬與殯葬業者等民怨.
3.政府為推廣WRC不遺餘力,砸大錢把馬路模擬成崎嶇的賽道,限制車速和以往政策背道而馳,賽道建設投資將無用武之地,過去努力將付諸流水,戒之,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