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

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

從好久之前,我就一直把這這句話放在我的心中,並且將其視為警惕自己的佳言。

且看看目前的罷免辦法,李敖得了三萬多票就可以當選立委,但是要把他搞下台需要這個選區一半的人口投票,並且投票人口有一半以上贊成罷免,才能夠把他搞下台。台北市南區的選舉人數約一百萬人,也就是說至少要二十五萬左右的人反對一個立委,才有足夠的票數把他搞下台。而且即使有了二十五萬人反對他,還得要祈禱有另外二十五萬人出來投票,贊成或反對不拘,這樣才有一半的投票率,罷免才會成功。

類似的情形,今天馬英九在報紙上面刊登全版廣告,希望能夠將罷免總統的案子交給全民公投,希望立法委員支持。姑且不說立法院的罷免案需要三分之二的委員通過的這個門檻有多高,就算真的案子能夠離開立法院,付諸全民公投,一半一半的門檻根本就讓罷免總統不可行嘛。

全台灣大概有一千六百五十萬張票,也就是說至少要有八百多萬人去投票,罷免才會成功。我們將之前投票給連宋配的六百五十萬票通通算是會投給罷免阿扁的票,外加把投給阿扁的人之中有四分之一看不下去而決定罷免他,這樣子也才勉強有八百萬出頭一點點。換句話說,阿扁只要動員還不贊成罷免案的人「不要去投票」的話,人數很可能還沒辦法成功的到達一半的投票率門檻。

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

台灣的罷免法,幾乎是裝飾用的,所以選上的人在任期內,幾乎可以算是有絕對的權力了。這些人上台後不管多麼的腐敗,我都不覺得驚訝。也因此,我一直將這句話放在心中,以期自己有一天也能夠得到絕對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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