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11 月 2010

Win7把日文輸入法當成中文來裝

將日文輸入法裝在中文語系

其實只改了一個字,win7的輸入法是IMJP10.IME,這樣子作的話x64的程式也可以正常輸入中文了。(事實上除了notepad之外,我還真沒碰到非得要輸入中文的x64程式)

REGEDIT4
[HKEY_LOCAL_MACHINESYSTEMCurrentControlSetControlKeyboard LayoutsE0300404]
"Ime File"="IMJP10.IME"
"Layout File"="Kbdjpn.dll"
"Layout Text"="日文輸入系統 (MS-IME2010)"

結果長這樣

於是切換輸入法就只需要ctrl-shift,而不需要alt-shift、ctrl-shift混用了

法律教室:「意圖使人不當選」(二)

有人跟我抱怨,上次的法律教室:「意圖使人不當選」講得太複雜了,希望可以講更簡單一點,所以我就再來試一次好了。

每逢選舉,新聞上三天兩頭就會看到有人要控告別人「意圖使人不當選」,而且還都講得振振有詞,卻沒發現自己是在無理取鬧。

在這兩年來,我發現了一個更簡單的說明方式:「意圖」使人不當選:只是想想就犯罪了?。所以當我心想著要一號當選的時候,我就是意圖使二號、三號、四號等其他候選人不當選。

如果這樣子就可以控告別人的話,那就要先從
1. 各位候選人(意圖使自己當選=意圖使對手不當選)
2. 競選辦公室工作人員(意圖使老闆當選=意圖使老闆的對手不當選)
3. 來支持的民眾(意圖使台上的候選人自己當選=意圖使其他候選人不當選)
4. 不來支持的民眾(意圖使該候選人不當選)
5. 不想投票的民眾(意圖使所有候選人不當選)
通通一個一個慢慢送上法院~(提示:上面的人數合計大概是一千六百萬人左右)

於是咱們的法院就會有永遠辦不完的案子,真是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104 條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句話有這麼難嗎?

慢慢一句一句看,分別講的是「動機→手段→內容→結果,才能成罪」,然後現在抓到人家有這個動機就想告上法院,如果不是有心要塑造思想犯,就是整個競選辦公室沒有人懂法律…

阿扁只是個「台灣地區領導人」…

特偵組表示,法官對台灣地區領導人職權認定與社會認知差太多

二次金改扁無罪 周占春代大法官釋憲?
二次金改弊案台北地院5日下午宣判,包括陳水扁在內的21名被告全部無罪,對此,特偵組表示,法官對台灣地區領導人職權認定與社會認知差太多,而參與過偵審的檢察官認為,判決宛如陳水扁答辯狀。國民黨立委邱毅強調,前檢察總長陳聰明主導的起訴書中,藏有為陳水扁脫罪的伏筆,之後遇到周占春,陳水扁又更加如魚得水了。

東森新聞是連記者都一起外包給中國人了還是怎麼樣?「總統」有這麼難以啟齒嗎?

扁金改案無罪效應 馬英九:司法不能孤立
二次金改案,前總統陳水扁等人一審均獲判無罪,馬英九總統今天上午在台南縣為國民黨大台南市長候選人郭添財助選時表示,「總統對於審判中的案子不能加以評論」,但他再度引述今年國慶大會對司法改革的看法「司法不能孤立於社會、也不能背離人民對司法合理的期待」。

馬總統表示:「司法不能背離人民對司法合理的期待」,所以法官判決之前都要先舉行大規模的公聽會、民調,甚至要舉行公投,才能夠宣判喔~

不過我個人是覺得這樣子太麻煩了,乾脆把嫌疑犯通通綁在牛車上遊街,讓覺得他有罪的人在馬路兩旁對著他丟石頭,由丟石頭的多寡來決定這個人的罪有多重就好了,省得還要冗長的司法程序。

我支持黨工退出ptt運動!

教育部發函「黨工退出ptt」

黨工怎麼可以用匿名的身份來偷渡自己的情報操作呢?這真是太過份了,簡直就是欺騙廣大鄉民的感情!

所以我主張抓到類似黨工的人的時候,就要把黨徽放在地上,要求他用腳踩,如果他不肯踩的話,就一定是黨工!

萬一他肯踩的話,也只能證明他們不是這一個黨的黨工,所以我們要用更終極的方法:把他們放在火堆上面烤,如果沒有死的話,表示一定就是黨工!

這麼一來,我們就可以把ptt上面所有黨工通通消滅掉了,真是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對了,國徽跟黨徽怎麼分啊?我還蠻怕我踩到國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