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4 月 2007

新聞心得三條

1. 中華台北拒絕奧運聖火過境

我很支持這次政府拒絕北京吃台灣豆腐的行為。而且我也認為2008年乾脆就不要去奧運算了,萬一真的在什麼項目得個牌,北京當局是會乖乖的放中華民國的國旗歌喔?

2. 蘇貞昌遭呂秀蓮批評「政策性賄選」

雖然說執政黨一向很可憐,選舉期間的任何施政政策,都會被對手拿來當成政策性買票來宣傳、攻擊。但是蘇貞昌這次可是被黨內同志這樣批評,而且呂副總統這次批評的方式,跟國民黨批評民進黨的一貫語氣沒兩樣,不由得令人懷疑他們幾個忘記自己也是執政黨的一份子…

3. 陳總統隨扈劈腿劈六女

這是人家的私德問題,幹嘛搞的跟什麼政府有重大疏失一樣。媒體這麼努力批評他的個人行為,是要影射陳總統視人不彰還是要批評玉山警備隊用人不當?

下禮拜二的心理學史報告

我原本說我要報告的是「17世紀的世界」來當引子,讓其他同學來報告課本上面提到的哲學家、科學家所提到的心理學,但是不知不覺準備了這麼多…

1602年 印度 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從此開創了荷蘭的黃金時代
1603年 日本 德川家康統一了日本,從此江戶幕府統治了日本將近三百年
1607年 美國 London Company建造了Jamestown settlement,是英國第一個在美洲的殖民地
1608年 加拿大 Samuel de Champlain在New France開拓了魁北克市

1615年 印度 蒙兀兒王國給予東印度公司更多的經商權限
1616年 英國 莎士比亞過世
1616年 義大利 宗教法庭開始關切伽利略的地動說
1618年 歐洲 從神聖羅馬帝國內戰,開始了著名的30年戰爭
1618年 中國 滿族開始侵略明朝

1620年 荷蘭 Cornelius Jacobszoon Drebbel建造了世界上第一艘潛水艇
1623年 德國 Wilhelm Schickard發明了世界上第一台機械式計算機

1631年 德國 開普勒成功的預測到了金星凌日的現象,但是未能觀測到便已過世
1632年 印度 開始興建泰姬陵(Taj Mahal)
1637年 德國 迪卡爾發表了「方法論」
1637年 法國 費瑪在書邊寫下了費瑪最後定理
1639年 英國 蘇格蘭、愛爾蘭及英格蘭之間爆發內戰,稱為Wars of the Three Kingdoms

1640年 伊比利亞半島 葡萄牙從西班牙獨立出來,並且開始了獨立戰爭
1641年 日本 江戶幕府完成鎖國政策,只允許荷蘭商隊於出島與日本交易
1642年 紐西蘭 荷蘭探險家Abel Janszoon Tasman成為第一位發現紐西蘭的歐洲人
1644年 中國 吳三桂引清兵入關,清朝取代明朝成為中國政權正統
1648年 歐洲 三十年戰爭及葡萄牙獨立戰爭終結,神聖羅馬帝國及西班牙國力衰退

1654年 德國 馬德堡半球實驗,證明了迪卡爾所否認的真空
1655年 瑞典 北方戰爭,從此確立了瑞典為歐洲強權之一
1658年 荷蘭 海更士發明了鐘擺式時鐘

1662年 台灣 鄭成功從荷蘭東印度公司手中取得台灣統治權
1664年 美國 英國從荷蘭奪得New Amsterdam,並改名為New York
1665年 英國 虎克發表了「顯微鏡觀察誌」,書中首見細胞(Cell)這個字
1666年 法國 Jean-Baptiste Colbert創立了法國科學院
1668年 法國 卡西尼算出木星的四個衛星的週期表
1668年 英國 牛頓發明了世界第一台反射式望遠鏡

1670年 加拿大 Hudson’s Bay Company成立,是目前世界上成立最久的公司
1674年 荷蘭 雷文霍克用自制的顯微鏡發現了細菌,從此開創了微生物學
1675年 法國 在巴黎出現了世界上的第一間咖啡廳
1676年 丹麥 羅麥認為光速應該為有限值,當時推算光速為214300km/s

1680年 德國 Johann Pachelbel完成了著名的D大調卡農
1682年 英國 哈雷彗星接近,而哈雷成功的預測到1758年慧星的再回歸
1683年 台灣 鄭氏政權降清,東寧王國治台時代結束
1685年 法國 南特敕令廢止(頒佈於1598年,是史上第一份肯定宗教自由的官方文件)
1687年 英國 牛頓發表了「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書中提到了萬有引力論及微積分
1689年 中國 與俄國簽訂了尼布楚條約劃定邊界,是中國史上第一份國際條約

1692年 美國 從Salem Village, Massachusetts開始了一連串的女巫審判事件
1695年 法國 帕潘嘗試在輪船上裝設蒸氣機,但是成效不彰
1698年 英國 陸軍上尉湯瑪仕成功的開發了有實用性的蒸氣機

然後剛剛有人說我是「對冷知識懷抱著熱情的人」,我應該欣然接受嗎…

Cooler Master Hyper 6+是賊船…

由於內附的10cm風扇軸心有點偏掉,所以聲音變得很明顯,所以我就拆下來,先換了一個12cm風扇上去,只用一根螺絲固定。由於市場上有5、6、7、8、9、12公分的風扇,就是沒有10公分的,所以我只好寫信問CoolerMaster,他們回信是這樣:

Dear 蘋先生,

散熱器所使用的風扇, 都是隨散熱器一起銷售, 而市場上的需求、定價無法平衡, 故在市面上並沒有單獨銷售, 尚請見諒!
當您購買的散熱器後, 建議您定期以乾淨的油漆毛刷來清潔風扇上的灰塵, 以保持它的壽命, 我們期望您所使用的產品可以長久,
但產品有一定的生命週期, 保養則是預防的途徑, 敬請您了解.
更感謝您的提醒, 我已將您的建議提供我公司市場部與產品企劃部做調查與考量..

這是賊船,這是很大艘的賊船啊啊啊啊啊~

雖然我知道雙重標準是基本功能…

中時電子報|論壇新聞|馬英九終於想通了

中國時報 2007.04.03 
馬英九終於想通了
林之丞/高雄市(自由業)

馬英九宣示「即使特別費案一審被判有罪也要參選到底」,雖然綠營要角對他諸多嘲諷,批評他立場反覆,但馬英九的宣示,倒是再次鼓舞了泛藍支持者低迷的士氣,有凝聚選票的作用。

就如蘇貞昌所言,特別費案是「歷史的共業」,檢察官自應在同一標準之下進行偵辦,但國人所見的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面對藍綠重量級政治人物的特別費案,卻是採待藍嚴、待綠寬的態度,起訴馬英九時陳瑞仁強調「司法人只看到法律」,甚至在接受「亞洲周刊」訪問,被問到起訴馬英九會否影響二○○ 八總統大選時,以堅定的口氣回說:「我們(司法人)不會考慮這個」;然而,在面對外界要求加速偵辦綠營特別費腳步,陳瑞仁卻告訴某挺綠媒體說:「暫緩偵辦,是擔心影響民進黨總統初選」。

一樣的司法人,面對同一法律問題卻表現了兩種態度,陳瑞仁非但是雙重標準更是自打嘴巴;而同樣因特別費案被檢舉的綠營四大要角,自己也面臨可能被起訴,居然還好意思出言嘲諷馬英九,這種「看不到自己」的行為,真是讓人搖頭!

依法律規定,官司必須定讞才失去競選公職的資格,馬英九宣示即使一審被判有罪也要競選到底,等於破除過去自己設下的路障,也讓人看到了不一樣的小馬哥。

雖然說我一向認為,要批評對手的時候,要善用雙重標準,才能夠讓對方看起來壞到不行,而自己的論點強硬到不行。所以身為一個有心成為政客的人,好好的磨練自己的雙重標準,絕對是必然的修練。

但是這一篇文章我真的看到第三次,我才真正的看懂:「不是我的邏輯不對,而是他不顧邏輯」。為什麼他可以一邊批評民進黨雙重標準,還一邊用雙重標準支持馬英九啊…

我爸看了之後的評論是:「這應該是什麼屏東地區某個村莊的報紙才會出現的文章吧?」
我媽說的更狠:「還有學生報紙也可能會出現這麼不合邏輯的文章。」

然後我們就扯到當小馬哥被當成唯一的救世主來崇拜的時候,萬一以後他真的做出了沒有爭議的違法的時候,這些人要做出多厲害的認知失調來繼續維持自己的崇拜?

九月起腳踏車要開罰?

拜託,請各位官老爺行行好,讓我們知道腳踏車該往哪裡騎吧?

能夠生在台北市、住在台北市,我相信我騎腳踏車的遭遇已經是全台灣最幸福的一群了吧?但是即使是這樣,我依然沒有勇氣隨時把腳踏車騎在慢車道。理論上台北市的限速應該是40~50km/h吧,那為什麼我每次在慢車道都會看到70km/h的摩托車從旁邊呼嘯而過?至於因為公車靠站而扭曲變形的車流就更別提了,那根本就是考驗腳踏車的迅速煞車、立定、再起步技巧的生存遊戲。

那退而求其次,小小的違個規,騎在人行道上如何?三個字「別‧鬧‧了」。我就先不說什麼八德路這種騎樓之外的人行道只有50cm的鬼地方了,我們拿條大馬路來試試看吧,就拿中山北路吧!各位親自去走走看就知道,那邊的騎樓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泥漿再多一點的話就真的需要Mountain Bike了。走外面人行道的話,雖然寬度夠、也有無障礙坡道,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還是需要有一邊閃行道樹,一邊躲機車彎的精密控制能力。到了XX大飯店附近,那更是精彩得不得了,不管是騎樓還是人行道,到了他們門口通通都變成黑頭車停車場。看哪,他們的工作人員正在移動車子,如果沒有人車一體的技術的話,一定會在他們車身上留下刮痕吧嘿嘿~

即使是政客們引以為傲的休閒用腳踏車好了,實際使用起來還是危機四伏。舉個例來說吧,我家附近有一個森林公園,圍繞他四周的人行道有腳踏車道,真是太貼心了。但是不知道為什麼腳踏車道是劃在磁磚上面,而且腳踏車道的邊界還有反光板,活像是故意設置成路障的一樣。下雨天如果沒有被潮濕的磁磚滑倒的話,遲早也會因為跟對向腳踏車錯車而誤觸反光地雷而滑倒,真是太讚了!~

下次天氣好的日子,應該從郝市長家騎車到市政府,邊騎邊錄路邊的「風光」,讓上面偉大的人看看死老百姓究竟騎腳踏車的時候過的是什麼樣的越野賽。

 

題外話,每次看到這條新聞的討論,到最後就會變成「腳踏車族群罵機車、計程車、公車」、「機車族群罵腳踏車、計程車、公車」、「汽車族群罵機車、腳踏車」,永遠看不到有效的論述…

你所不知道的童話故事…

從前從前,有一位羊媽媽與她的十七個小孩子們,居住在森林邊的村莊裡。本來日子過的好好的,但是在新的國王上任後,連年旱災外加國王加稅,羊媽媽發現她沒辦法繼續獨力扶養十七個孩子。於是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裡,羊媽媽下一個決定,要把其中幾個孩子帶到森林裡去,讓他們提早獨立。

第二天一早,羊媽媽帶著大兒子、二兒子跟三兒子進了森林。大兒子他很聰明,知道媽媽打算把他們拋棄在森林裡,所以他就帶著草,沿路邊走邊丟在地上當作記號。到了森林裡面的池塘之後,羊媽媽趁著三個小孩子玩得很高興而不注意的時候,偷偷溜了回家。等到他們玩完了之後,發現媽媽不見了,於是大兒子說「沒問題,我有在地上做記號,我們回得了家的!」

等他們走到他們認不得的岔路的時候,他們發現,大哥帶來做記號的草跟地上的雜草長得一模一樣,根本無法辨認。於是他們只好隨意亂走,但是都找不到回家的路。走到後來,他們發現回到了一開始的湖邊。由於走來走去,走的又餓又渴,所以就跑到河邊喝水。等他們喝玩水,要起身的時候,二哥突然一個腳步不穩,跌到湖裡面去了。

突然,從湖裡面跑出一個仙人,並且兩隻手各拿著一隻羊,問著在湖邊不知所措的小羊兄弟:「你掉到湖裡的是這隻金羊還是這隻銀羊?」
羊大哥:「你不要給我胡鬧!掉進去的是我們兄弟,不是什麼金的銀的羊雕像!」
仙人:「你居然敢跟神仙嗆聲,不管是金的、銀的還是原來的我都不還給你了!」
於是,二哥就被神仙帶走,送到天上去當星座了。

剩下來的大哥跟三哥,雖然很難過,但是為了求生存,所以還是要繼續去找食物。走啊走著,走到了一間稻草屋。兩隻小羊很高興,就一個開始吃窗戶,另一個開始吃門。等到他們把窗戶跟門吃掉了之後,房子的主人回來了。

大豬哥:「你們在幹什麼!把房子吃掉了我要怎麼邀請我兩個弟弟來參觀?!」

原來,房子的主人是剛開始獨立生活的豬大哥。房子剛蓋好就遭此浩劫,真是不幸。但是好客的豬大哥還是讓他們兩個寄住一晚,明天白天再來修理房子。更不幸的是,當天晚上,大野狼他來了……